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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國市監檢測發〔2021〕55號
  2. [發文機構]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3. [發佈日期] 2021-09-14
  4. [有效性]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進一步深化改革 促進檢驗檢測行業做優做強的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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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市監檢測發〔2021〕5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

  檢驗檢測是國家品質基礎設施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重點支援發展的高技術服務業和生産性服務業,在提升産品品質、推動産業升級、保護生態環境、促進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近年來,我國檢驗檢測行業快速發展,結構持續優化,市場機制逐步完善,綜合實力不斷增強,但仍存在創新能力和品牌競爭力不強、市場化集約化水準有待提升、市場秩序不夠規範等問題。為進一步深化改革,促進檢驗檢測行業做優做強,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以推動高品質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圍繞建設品質強國、製造強國,服務以國內大迴圈為主體、國內國際雙迴圈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加快建設現代檢驗檢測産業體系,推動檢驗檢測服務業做優做強,實現集約化發展,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技術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深化改革。堅定不移推進經營性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改革,破除制約行業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持續優化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

  ——堅持創新驅動。堅持把創新作為驅動檢驗檢測發展的第一動力,完善檢驗檢測創新體系,加強共性技術平臺建設,提升自主創新能力,推動行業向專業化和價值鏈高端延伸。

  ——堅持市場主導。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增強檢驗檢測行業發展內生動力,提高經濟品質效益和核心競爭力。

  ——堅持目標導向。聚焦國家戰略和經濟社會發展重大需求,對標國際先進水準,明確主攻方向和突破口,統籌檢驗檢測行業與産業鏈深度融合,推動檢驗檢測行業集約發展。

  (三)總體目標。到2025年,檢驗檢測體系更加完善,創新能力明顯增強,發展環境持續優化,行業總體技術能力、管理水準、服務品質和公信力顯著提升,涌現一批規模效益好、技術水準高、行業信譽優的檢驗檢測企業,培育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檢驗檢測知名品牌,打造一批檢驗檢測高技術服務業集聚區和公共服務平臺,形成適應新時代發展需要的現代化檢驗檢測新格局。

  二、著力深化改革,推動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發展

  (四)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按照政府職能轉變和事業單位改革的要求,進一步理順政府與市場的關係,積極推進事業單位性質檢驗檢測機構的市場化改革。科學界定檢驗檢測機構功能定位,經營類機構要轉企改制為獨立的市場主體,實現市場化運作,規範經營行為,提升技術能力,著力做優做強;公益類機構要大力推進整合,優化佈局結構,強化公益屬性,嚴格執行事業單位相關管理政策,提升職業化、專業化服務水準。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地方黨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積極穩妥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強化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安全、公眾健康安全等領域檢驗檢測機構的建設和管理,更好服務市場監管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

  國有企業性質檢驗檢測機構要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動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健全企業法人治理結構,提高國有資本配置和運作效率。堅持以資本為紐帶完善混合所有制檢驗檢測企業治理結構和管理方式,國有資本出資人和各類非國有資本出資人以股東身份履行權利和職責,使混合所有制企業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加快國有企業性質檢驗檢測機構的優化佈局和結構調整,推進國有企業戰略性重組、專業化整合,推動國有企業性質檢驗檢測機構率先做強做優做大。

  (五)鼓勵社會資本進入檢驗檢測行業。鼓勵民營企業和其他社會資本投資檢驗檢測服務,支援具備條件的企業申請相關資質,面向社會提供檢驗檢測服務。鼓勵非公有資本參與國有檢驗檢測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非公有資本投資主體可通過出資入股、收購股權、認購可轉債、股權置換等多種方式,參與國有檢驗檢測企業改制重組或國有控股上市檢驗檢測公司增資擴股以及企業經營管理。

  (六)打造共性技術服務平臺。加強政府實驗室建設,完善檢驗檢測公共服務體系,推動創建、整合、提升一批關鍵共性技術平臺,解決跨行業、跨領域的關鍵共性技術問題。支援各地加強檢驗檢測認證公共服務平臺示範區、檢驗檢測高技術服務業集聚區建設,圍繞京津冀協同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國家戰略,促進檢驗檢測行業與地方經濟建設深度融合發展。支援科研院所、大專院校、生産企業及其他社會組織開放共用檢驗檢測資源,鼓勵各類檢驗檢測機構依法推進儀器設備、實驗環境、標準物質等要素資源的社會共享共用,提升相關要素資源的利用效率。

  三、堅持創新引領,強化技術支撐能力

  (七)提升行業自主創新能力。瞄準國際技術前沿,推進檢驗檢測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實施,加強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突破一批基礎性、公益性和産業共性技術瓶頸。研究面向基礎材料、新産品、新工藝、新裝備的跨行業通用檢驗檢測技術,重點發展線上、快速檢驗檢測技術,實現關鍵檢驗檢測技術自主可控。推動檢驗檢測與網際網路、人工智慧、大數據、區塊鏈和量子傳感技術融合發展,引導行業數字化轉型升級,不斷提升檢驗檢測服務的智慧化水準。鼓勵檢驗檢測機構參與檢驗檢測儀器設備、試劑耗材、標準物質的設計研發,加強對檢測方法、技術規範、儀器設備、服務模式、標識品牌等方面的知識産權保護,建立國産儀器設備“進口替代”驗證評價體系,推動儀器設備品質提升和“進口替代”。

  (八)促進産業轉型升級。聚焦産業發展和民生需求,支援檢驗檢測機構從提供單一檢測服務向參與産品設計、研發、生産、使用全生命週期提供解決方案發展,引導檢驗檢測機構開展品質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實現“一體化”發展,為社會提供優質、高效、便捷的綜合服務。鼓勵檢驗檢測機構與科研機構、計量技術機構、標準研究機構、認證認可機構等加強合作,充分發揮國家品質基礎設施一體化服務效能,加強檢驗檢測技術標準體系建設。組織開展檢驗檢測助推産業優化升級行動,支援檢驗檢測機構牽頭組建高水準創新聯合體,加快技術創新與産業化應用,推動檢驗檢測産業與先進製造業、現代服務業、現代農業和産業集聚區協同創新、融合發展,引導檢驗檢測服務業向專業化和價值鏈高端延伸。加快推進軍民檢驗檢測體系融合,促進軍民檢驗檢測資質互認,強化大型檢測設備共享共用,更好服務國防建設和經濟發展。

  (九)加強國家質檢中心建設。圍繞國民經濟重點領域、先進製造業支撐領域、戰略性新興産業領域,重點支援建設一批新一代資訊技術、高端裝備製造業、新材料、智慧及新能源汽車、新能源等高水準國家質檢中心。支援國家質檢中心積極建設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製造業創新中心、國家産業創新中心和國家技術創新中心,鼓勵國家質檢中心積極參與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檢測評定工作,充分發揮國家質檢中心的技術引領和支撐作用。加強國家質檢中心規範管理,嚴格建設標準和程式規定,完善退出機制,優化國家質檢中心佈局。

  (十)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圍繞重點學科領域和創新方向,突出“高精尖缺”導向,堅持引進和培養並重,加快培養高層次領軍人才和緊缺急需人才,著力造就一批高水準創新團隊。支援地方政府、高等院校、職業技術學校、教育培訓機構以及檢驗檢測機構開展合作辦學,共建檢驗檢測相關專業門類和人才培養體系。鼓勵各類市場主體依法開設檢驗檢測相關培訓項目,不斷增加檢驗檢測領域的培訓服務供給,提升從業人員專業素質。

  四、激發市場活力,提升品質競爭力

  (十一)完善市場要素資源供給。支援政府部門和金融部門完善針對檢驗檢測行業的融資渠道和扶持政策,建立檢驗檢測行業發展基金或科研創新基金,健全針對檢驗檢測服務業特點的金融救助機制。支援保險部門建立檢驗檢測服務品質保險制度,對於檢驗檢測責任事故先行賠付,通過保險杠桿調節檢驗檢測機構經營運作模式,提升品質競爭力。進一步打破部門壟斷和行業壁壘,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營造不同所有制檢驗檢測機構公平競爭的良好環境。

  (十二)引導行業品牌建設。完善檢驗檢測行業品牌培育、發展、激勵、保護政策和機制,營造良好的檢驗檢測品牌成長環境。鼓勵檢驗檢測機構依法進行商標註冊、品牌保護,不斷提升檢驗檢測行業品牌意識、價值和形象。著力扶持、培育一批技術能力強、服務信譽好的檢驗檢測機構成為行業品牌,提高品牌的知名度、美譽度和公信力,推動形成檢驗檢測國際知名品牌。鼓勵檢驗檢測機構通過認可機構的認可,不斷提升社會知名度和國際市場競爭力。支援中小型檢驗檢測機構“專精特新”發展道路,弘揚企業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培育一批“單項冠軍”“隱形冠軍”。

  (十三)深化國際合作交流。圍繞完善內外貿一體化調控體系,促進檢驗檢測內外相銜接,建設更高水準開放型經濟新體制,以拓展多雙邊合作機制、推動檢驗檢測數據與結果國際互認為重點,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和標準制定,加強國際相關制度、標準和技術的跟蹤研究。支援國內機構拓展國際業務,鼓勵檢驗檢測機構在境外設立分支機構、辦事處,通過合資、並購等方式加強海外佈局。鼓勵檢驗檢測機構開展“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的技術培訓、實驗室共建、實驗室間比對、品質管理體系建設等業務,深化務實合作,促進共同發展。

  五、加強規範管理,提高行業公信力

  (十四)加大監管力度。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網際網路+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檢驗檢測監管機制。建立健全部門聯合監管工作模式,充分發揮各自監管優勢,加強資訊互通和協作聯動,進一步規範檢驗檢測機構從業行為,加大重點領域及高風險領域的抽查比例,強化線上線下渠道監管,嚴厲打擊檢驗檢測違法行為。加快推動檢驗檢測機構行業監管及行政處罰資訊納入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構建失信聯合懲戒機制,提高違法失信成本。積極利用“網際網路+監管”“大數據”“雲監管”等智慧監管手段和能力驗證、實驗室間比對等技術措施,加強監管方式創新,提升監管效能。

  (十五)強化行業自律。嚴格落實檢驗檢測機構主體責任,鼓勵檢驗檢測機構通過向社會公開承諾、發佈誠信聲明、公開檢驗檢測報告等方式接受社會監督。推動行業協會、商會等建立健全行業經營自律規範、自律公約和職業道德準則,規範會員行為。完善檢驗檢測機構自查平臺建設,引導行業開展自我約束和自我監督。

  (十六)加強社會監督。優化12315平臺服務,暢通群眾舉報渠道,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完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資訊查詢系統、檢驗檢測報告編號查詢系統等資訊查詢平臺,鼓勵社會公眾和消費者對檢驗檢測機構進行資訊查詢和監督。開展明察暗訪工作,完善暗訪線索與行政監管的銜接機制。探索建立“吹哨人”、內部舉報人等制度,鼓勵同業監督。

  六、保障措施

  (十七)優化營商環境。堅持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實“證照分離”改革工作部署。依法界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實施範圍,發佈資質認定領域範圍清單。全面推行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告知承諾制度,加強對機構承諾內容真實性的核查。進一步壓縮資質認定許可和評審時限,精簡優化許可、評審程式和內容,便利機構取證。對事業單位改革、國有企業改革、集團化檢驗檢測機構跨行業、跨區域發展等改革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業態積極進行政策研究,及時出臺措施,持續優化檢驗檢測市場營商環境。

  (十八)強化法治保障。結合地方檢驗檢測立法工作經驗,推動檢驗檢測管理條例立法研究,進一步建立健全檢驗檢測相關法律法規體系。加強相關法律制度的協調和銜接,優化完善檢驗檢測機構經營運作、監督管理、資質認定、建設發展相關規章制度,形成完備的法律制度鏈條,做到有法可依、違法必究。

  (十九)積極爭取支援。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積極爭取地方政府和發展改革、財政、稅務、科技、工信等部門的支援,加強與各産業領域歸口部門的協調溝通,完善工作機制,出臺配套政策,推動檢驗檢測融入地方和行業經濟發展大局,形成政府引導、部門聯合、社會參與的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工作格局。

  (二十)完善統計監測。大力推進檢驗檢測服務業統計監測工作,完善統計調查制度和行業運作監測預警工作機制,推動建立行業監測工作隊伍,不斷豐富檢驗檢測相關管理和運作數據的採集手段,提升統計監測工作品質。大力提倡檢驗檢測行業管理信息公開,加快建設檢驗檢測行業監測資訊公共服務平臺,引導社會監督。

  (二十一)加強宣傳引導。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和網路新媒體作用,結合“世界認可日”“全國檢驗檢測機構開放日”等重要活動,積極組織開展實驗室開放、科普宣傳、便民檢測、技術培訓等各種活動,增進社會公眾對檢驗檢測行業的了解和信任,宣傳檢驗檢測服務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的經驗和成效,加大對檢驗檢測違法違規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讓追求卓越、崇尚品質、誠信有為成為檢驗檢測行業的價值導向和時代精神。

市場監管總局    

2021年9月10日  

  (此件公開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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