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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市監發〔2021〕105號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3. [發佈日期] 2021-10-18
  4. [有效性]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北京市CCC免辦自我承諾便捷通道試點細則(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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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市監發〔2021〕105號

各區市場監管局、經開區商務金融局、燕山市場監管分局,市局機場分局:

  現將《北京市CCC免辦自我承諾便捷通道試點細則(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8日  


北京市CCC免辦自我承諾便捷通道試點細則(試行)

  第一條 為提升進口産品免予辦理強制性産品認證(以下簡稱“CCC免辦”)審核和監管工作效率,服務本市貿易便利化,構建良好營商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強制性産品認證管理規定》《市場監管總局關於明確免予辦理強制性産品認證有關工作要求的通知》《北京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等法規、規章和有關規定,制定本試點細則。

  第二條 向北京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申請CCC免辦業務、通過國家認監委“CCC免辦及特殊用途進口産品檢測處理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國家CCC免辦系統”)註冊的法人和其他組織(以下簡稱“CCC免辦申請單位”)適用本細則。

  第三條 本細則所稱的“免予辦理強制性産品認證自我承諾便捷通道”(以下簡稱“CCC免辦自我承諾便捷通道”),是指符合條件的CCC免辦申請單位,通過自願申報、自我承諾、自助辦理的方式,在國家CCC免辦系統中便捷獲取《免予辦理強制性産品認證證明》的舉措。

  相關證明資訊通過國家CCC免辦系統自動與海關部門聯網對接,全程網路化、電子化,無需申請單位現場辦理。

  本細則所稱區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包括北京市各區級市場監管局以及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商務金融局。

  第四條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市場監管局”)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認證監督管理司(以下簡稱總局認證監管司)的指導和支援下,負責本市CCC免辦自我承諾便捷通道的統籌管理,以及對北京市CCC免辦自我承諾便捷通道試點名單(以下簡稱“試點名單”)內單位進行確認工作。各區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區局”)在市市場監管局業務指導下,負責所在地CCC免辦自我承諾便捷通道使用單位的管理和監督。

  第五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列入強制性産品認證目錄的進口産品,適用CCC免辦自我承諾便捷通道:

  (一)為科研、測試和認證檢測所需的産品和樣品;

  (二)直接為最終用戶維修目的所需的零部件/産品;

  (三)工廠生産線/成套生産線配套所需的設備/零部件(不含辦公用品);

  (四)僅用於商業展示但不銷售的産品;

  (五)以整機全數出口為目的進口的零部件。

  第六條 鼓勵符合條件的信用記錄良好、追溯體系完善、CCC免辦業務辦理頻繁的申請單位使用CCC免辦自我承諾便捷通道。申請單位具體條件如下:

  (一)註冊或經營地在北京,且産品實際從北京進口;

  (二)建立並實施CCC免辦産品追溯管理制度,制定並執行CCC免辦産品入庫、領用、使用、歸還、退運或報廢等管理要求,可及時、準確追溯CCC免辦産品流向。

  (三)2019年4月1日以來平均年度CCC免辦申請量在50批次以上。

  (四)信用記錄良好,在國家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中2年內查無不良記錄。

  以上條件必須同時具備。

  第七條 申請使用CCC免辦自我承諾便捷通道的單位,應當向所在地區局提交以下材料:

  (一)CCC免辦自我承諾便捷通道申請表;

  (二)CCC免辦産品清單;

  (三)法人和其他組織證明材料複印件;

  (四)單位基本情況説明(包括:單位基本概況、CCC免辦産品追溯制度情況,2019年4月1日以來CCC免辦産品申請、使用和後續管理情況,2年內信用記錄情況);

  上述申請材料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第八條 由自願申請加入CCC免辦自我承諾便捷通道的單位向所在地區局提出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所在地區局在接到申請後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單位申請材料初審和現場核實,符合條件的推薦至市市場監管局。

  市市場監管局接到區局初審意見後3個工作日審核申請單位基本情況,確定納入試點名單並報總局認證監管司。

  總局認證監管司同意納入試點的單位,應當向市市場監管局提交《CCC免辦自我聲明便捷通道賬號使用授權及承諾書》,由市市場監管局報請總局認證監管司開通CCC免辦自我承諾便捷通道使用許可權,並納入本市CCC免辦自我承諾便捷通道使用單位名單。

  第九條 CCC免辦自我承諾便捷通道每次的使用期許可權為2年。獲准使用CCC免辦便捷通道的單位,可用總局給予的指定賬號在國家CCC免辦系統中自助辦理CCC免辦業務,並即時獲取《免予辦理強制性産品認證證明》,無需經所在地市場監管局審核批准。

  需要延長CCC免辦自我承諾辦便捷通道使用期的單位,應當在使用期到期前30個工作日向所在地區局提出延長使用期申請。逾期未申請的,便捷通道自動失效,再申請按初次申請辦理。

  延長使用期申請流程參照本實施細則第八條執行。

  第十條 所在地區局每年對轄區內CCC免辦自我承諾便捷通道使用單位的使用情況實施全覆蓋檢查。

  市市場監管局對各CCC免辦自我承諾便捷通道使用單位的使用情況進行抽查。

  第十一條 CCC免辦自我承諾便捷通道使用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向所在地區局遞交變更申請:

  (一)CCC免辦産品清單需要調整的;

  (二)法人資訊發生重大變化的(包括:法人名稱、註冊地、經營地、法定代表人等);

  (三)其他重大變更事項。

  由所在地區局初審後報市市場監管局。由市市場監管局報總局認證監管司調整便捷通道相應內容。

  第十二條 CCC免辦自我承諾便捷通道使用單位,對自我承諾的內容負有主體責任。便捷通道使用單位應確保提交的相關材料的真實性,確保建立的CCC免辦産品追溯管理制度能夠有效運作;並承擔對提交虛假材料取得CCC免辦證明、因便捷通道賬號密碼未妥善保管為他人所用等違背自我承諾的行為而造成的後續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 各區局發現CCC免辦自我承諾便捷通道使用單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責令改正,報市市場監管局暫停便捷通道使用許可權;情節嚴重的,由市市場監管局報請總局認證監管司關閉相關單位的便捷通道使用許可權;涉嫌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查處。

  (一)無法持續滿足CCC免辦自我承諾便捷通道申請條件的;

  (二)申報材料應報未報或者申報不實的;

  (三)不屬於CCC目錄內的産品通過CCC免辦系統申報的;

  (四)未按承諾使用或處理相關CCC免辦産品的;

  (五)無正當理由,不配合或不接受市場監管部門監督檢查的;

  (六)其他不適合繼續使用CCC免辦自我承諾便捷通道的情況。

  被取消使用許可權的單位,兩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使用CCC免辦自我承諾便捷通道。

  第十四條 本試點細則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附件:1.CCC免辦自我承諾便捷通道使用企業承諾書

  2.CCC免辦自我承諾便捷通道申請表(初次、延長、變更)

  3.CCC免辦自我聲明便捷通道賬號使用授權及承諾書


附件1

CCC免辦自我承諾便捷通道使用企業承諾書

XXX區市場監管局(經濟開發區商務金融局):

  我公司鄭重承諾,作為CCC免辦自我承諾便捷通道(以下簡稱便捷通道)使用企業,將自覺遵守《北京市免予辦理強制性産品認證自我承諾便捷通道試點細則》的要求,同時做好相關産品的入庫、領用、使用、歸還、退運核銷或報廢處理,建立《CCC免辦進口産品管理臺賬》,確保産品流向可追溯;不擅自改變用途,不挪作他用,不流入流通領域銷售;通過便捷通道提交的材料真實有效;妥善保管便捷通道賬號密碼,確保不將其轉借他人。

  如有違反,我公司將無條件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進行內部整改整頓,按照《北京市免予辦理強制性産品認證自我承諾便捷通道試點細則》規定,退出CCC免辦自我承諾便捷通道,兩年內不再申請。


承諾人:XXXXX公司    

(簽章)    

202X年XX月XX日  


附件2

CCC免辦自我承諾便捷通道申請表

  申請類型:

  初次申請

  延長申請

  變更申請

  單位名稱: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須知

  一、用黑色或藍黑色鋼筆填寫或列印填寫,文字工整、清楚。

  二、在封面“申請形式”的“口”中,根據單位情況選擇打 “√”,並填寫相應表單。

  三、本申請表一式三份,一份自留存檔、二份至區市場監管局並隨附以下材料:

  (一)法人和其他組織證明材料複印件;

  (二)單位基本概況;

  (三)CCC免辦産品追溯制度情況;

  (四)2019年4月1日以來CCC免辦産品申請、使用和後續管理情況;

  (五)2年內信用記錄情況。

CCC免辦自我承諾便捷通道申請表.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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