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知識産權局,四川省知識産權服務促進中心,各地方有關中心:
“十三五”期間,國家知識産權試點示範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各試點示範地方在知識産權管理體制改革方面發揮了示範引領作用,在知識産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服務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知識産權綜合實力得到全面提升,為實施國家知識産權戰略、推進知識産權強國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體學習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和關於知識産權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論述,認真貫徹落實《知識産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國家知識産權保護和運用規劃》決策部署,經報全國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調小組批准,決定將國家知識産權試點示範工作升級為知識産權強國建設試點示範工作,對標強國建設標準,按照“試點促普及推廣、示範促深化發展”的工作思路,採取“國家局抓示範、省局抓試點”的分級管理模式,發揮局省市聯動作用,集聚各方面優勢資源,共同打造知識産權強國建設第一方陣,為加快建設知識産權強國提供有力支撐。根據工作安排,現面向城市、縣域、園區組織開展知識産權強國建設試點示範評定工作,並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思路
堅持品質優先。堅持高品質發展方向不動搖,突出品質導向,優化考核評價指標,加快推動知識産權工作由追求數量向提高品質轉變,促進知識産權高品質創造、高效益運用、高標准保護、高水準服務,有效支撐區域高品質發展。
堅持改革創新。加快落實知識産權強國建設綱要和“十四五”知識産權規劃部署的重點改革任務,鼓勵地方大膽探索、先行先試,加強橫向協同和上下聯動,形成工作和政策合力,加強工作隊伍建設和條件保障,構建與區域發展水準相適應的知識産權管理體制和工作體系,提升知識産權治理能力和治理水準。
堅持統籌佈局。結合國家重大區域發展戰略,綜合考慮地區資源稟賦、産業特徵、區位優勢、發展水準,按照“一市一案建強市、因地制宜建強縣、聚焦産業建園區”的思路,統籌規劃強國建設試點示範工作空間佈局,促進東中西部地區協調發展,打造知識産權強國建設示範樣板。
堅持動態管理。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建立健全准入與退出機制,嚴把“入口關”,加強工作指導、實力監測、監督檢查等過程管理,實行動態調整,避免“終身制”,確保工作的引領性、針對性、實效性。
二、申報資格
(一)國家知識産權強市建設示範城市。
1.申報城市應為地級以上城市或直轄市的區,原則上應為原國家知識産權示範城市(城區),同等條件下,原國家知識産權強市創建市、考核優秀的知識産權運營重點城市優先。
2.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知識産權工作,建立了市政府主要領導牽頭的示範城市建設協調機制,編制相關專項規劃,將知識産權工作作為政府工作的重要內容,納入對區縣政府的考核體系。
3.城市知識産權管理能力和工作保障條件居全國同類城市前列。
4.知識産權高品質發展導向突出,市本級及各區縣的知識産權資助獎勵政策合理合規,符合《關於進一步嚴格規範專利申請行為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要求,在打擊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惡意商標註冊行為、“藍天”專項整治行動等工作中成效顯著。
5.城市知識産權綜合實力較強。建立起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的知識産權高品質創造機制,知識産權運營體系運作高效順暢,專利導航決策機制完善,知識産權保護嚴格,知識産權治理效能有效提升,知識産權對城市創新發展、産業升級的支撐作用凸顯。
(二)國家知識産權強縣建設示範縣。
1.申報縣域應為縣(自治縣、旗、自治旗等,含直轄市下轄的縣)、縣級市,或副省級城市、地級市下轄的區,原則上應為原國家知識産權示範城市(縣級市)、國家知識産權強縣工程示範縣(區)或傳統知識知識産權保護示範縣(區)。
2.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知識産權工作,將知識産權工作作為政府工作的重要內容,寫入發展戰略規劃,納入年度考核體系。
3.知識産權管理能力和工作保障條件居本省縣域前列。
4.知識産權資助獎勵政策合理合規,符合《關於進一步嚴格規範專利申請行為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要求,在打擊非正常專利申請行為、惡意商標註冊行為、“藍天”專項整治行動等工作中成效顯著。
5.圍繞縣域主導産業和龍頭企業,結合實際紮實開展知識産權相關工作,在專利品質提升、專利導航、商標品牌培育、知識産權質押融資、知識産權貫標等工作中取得較好成效,擁有一定數量的國家級或省級知識産權優勢、示範企業。
6.以地理標誌、傳統知識等為特色的縣域,滿足前述條件1—4,且在地理標誌區域品牌建設、地理標誌促進特色産業發展、傳統知識資源保護運用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效。
(三)國家級知識産權強國建設示範園區。
1.申報主體應為高新區、經開區及符合條件的各類國家級園區,原則上應為原國家知識産權試點示範園區,同等條件下,原國家知識産權示範園區優先。
2.園區管委會高度重視知識産權工作,建立由主要領導負責的知識産權工作領導小組和跨部門協作機制,知識産權工作納入園區重點工作和考核體系。
3.知識産權政策與經濟、科技等政策銜接緊密,突出品質和效益導向,園區知識産權資助獎勵政策合理合規。園區具備較強的知識産權管理能力,建立知識産權經費保障制度,年度知識産權專項經費佔園區財政一般預算支出不低於0.05%。
4.知識産權制度效能得到有效發揮,建立符合園區産業發展實際的專利導航決策機制、商標品牌培育路徑以及地理標誌運用模式。知識産權競爭實力充分凸顯,培育産出一批知識産權優勢示範企業、高價值專利、知名商標品牌。知識産權服務體系健全,打造推廣了具有影響力的知識産權服務平臺、服務載體、培訓機制和典型案例。
三、申報程式
(一)示範城市、示範縣、示範園區。
1.符合申報條件的城市、縣、園區,結合工作實際,突出特色和優勢,聚焦知識産權強國建設綱要和“十四五”知識産權規劃部署的重點任務,編制三年期的示範工作方案,經城市政府、縣政府或園區管委會同意後報省級知識産權局。
2.省級知識産權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
3.省級知識産權局根據分配名額擇優確定推薦對象,並將推薦名單和有關材料上報國家知識産權局。省級知識産權局應按照“局省市聯動”原則,加大對擬推薦城市的支援力度,可採取與相應城市人民政府簽署共建知識産權強市協議等方式對共建工作作出制度性安排。
4.國家知識産權局組織專家進行評審並公示,正式確定示範城市、示範縣、示範園區名單。
(二)試點城市、試點縣、試點園區。省級知識産權局根據省內城市、縣域、園區知識産權工作發展水準,確定申報資格標準,按照分配名額組織開展試點城市、試點縣、試點園區的申報、評審、公示工作,並將推薦名單報國家知識産權局核準。
四、申報材料
1.省級知識産權局推薦函,包括對城市、縣、園區申報材料的審核情況以及推薦意見。
2.城市政府、縣政府、園區管委會向省級知識産權局提出的申報函。
3.申報城市、縣、園區的創建工作報告,包括申報條件符合情況、近三年知識産權工作總結等。
4.示範工作方案。
5.基本工作狀況表。
材料1—2報送紙件,材料3—5在知識産權強國建設試點示範工作申報材料報送平臺上填報。
五、相關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高度重視知識産權強國建設試點示範工作,積極動員部署,做好相關保障,認真組織具備資格的城市、縣、園區進行申報,有力有序開展審核、推薦等相關工作。
(二)嚴格審核把關。要充分認識評定和推薦工作的嚴肅性、規範性,堅持寧缺毋濫,嚴格審核把關,杜絕弄虛作假行為。對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申報資格,同時對相關城市、縣、園區知識産權管理部門,以及相關省級知識産權局通報批評。
(三)紮實穩妥推進。要明確知識産權強國建設試點示範工作的方向和階段性目標,以開展試點示範工作為抓手,加強資源統籌和工作指導,在項目安排、政策傾斜等方面加大投入,加快推進知識産權強國建設試點示範工作。
請各省級知識産權局明確相關處級幹部擔任知識産權強國建設試點示範工作聯絡員,於2021年12月31日前將聯繫人回執報送至聯繫郵箱,並於2022年3月15日前完成推薦及材料報送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聯繫人回執
2.國家知識産權強市建設試點示範城市推薦名額分配表
3.原國家知識産權示範城市名單
4.國家知識産權強縣建設試點示範縣推薦名額分配表
5.原國家知識産權強縣工程示範縣名單
6.國家級知識産權強國建設試點示範園區推薦名額分配表
7.原國家知識産權示範園區名單
國家知識産權局辦公室
2021年12月23日
(聯繫人及電話:示範城市、示範縣工作,知識産權運用促進司 周航 62089666 郵箱:zlzl@cnipa.gov.cn;示範園區工作,龐志鵬62085371 郵箱:chanyechu@cnipa.gov.cn )
- 附件1:聯繫人回執
- 附件2:國家知識産權強市建設試點示範城市推薦名額分配表
- 附件3:原國家知識産權示範城市名單
- 附件4:國家知識産權強縣建設試點示範縣推薦名額分配表
- 附件5:原國家知識産權強縣工程示範縣名單
- 附件6:國家級知識産權強國建設試點示範園區推薦名額分配表
- 附件7:原國家知識産權示範園區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