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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安委辦函〔2021〕45號
  2. [發文機構] 國務院安全生産委員會
  3. [發佈日期] 2021-10-09
  4. [有效性]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於印發《城市安全風險綜合監測預警平臺建設指南(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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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委辦函〔2021〕4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安全生産委員會,國務院安委會各成員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同志重要批示要求,進一步提升城市安全風險辨識、防範、化解水準,推進安全發展示範城市創建工作,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組織編寫了《城市安全風險綜合監測預警平臺建設指南(試行)》,現印發給你們。在實施過程中遇到問題或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反饋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聯繫人及電話:趙乾,010-64467962)。


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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