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1. [發文字號] 國科金財函〔2021〕23號
  2. [發文機構]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3. [發佈日期] 2021-11-04
  4. [有效性]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關於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經費管理相關事宜的通知

字號:        

國科金財函〔2021〕23號

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改革完善中央財政科研經費管理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21〕32號)的精神,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會同財政部修訂《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項目資金管理辦法》(財教〔2021〕177號,以下簡稱《資金管理辦法》),進一步改革完善科學基金項目經費管理機制。為做好《資金管理辦法》實施工作,確保各項改革舉措落實到位,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擴大經費包乾制實行範圍

  在前期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試點經費包乾制基礎上,從2021年起,將新批准的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和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納入包乾制實施範圍,2020年及以前批准的不做調整。項目經費申請和審批時不再分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以總資助經費的形式支援科研人員開展研究工作。項目申請人提交申請書和獲批項目負責人提交計劃書時,均無需編制項目預算,項目負責人按有關規定自主決定經費使用。項目結題時,依託單位應按《資金管理辦法》要求公開相關項目及資金管理使用資訊,接受內部監督。

  對於2021年獲批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和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的依託單位,應於2022年6月30日前制定包乾制內部管理制度並向自然科學基金委備案;對於之前已完成備案但需要重新修訂的,也應在上述時間之前完成修訂工作並重新備案。

  二、進一步提高間接費用比例

  自2021年8月5日起,對於實行預算制且核定間接費用的項目,進一步提高間接費用比例。間接費用按照直接費用扣除設備購置費後的一定比例核定,500萬元及以下部分為30%;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為25%;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為20%。對於數學等純理論基礎研究預算制項目,進一步提高間接費用比例。目前在數學領域開展試點,比例提高至60%/50%/40%。創新研究群體項目和聯合基金項目保持原有間接費用結構比例。對於實行預算制且原不核定間接費用的項目,保持原有不核定間接費用的管理方式。

  預算制項目經費審批沿用原有方式。項目申請人在項目申請時只編制直接費用預算,經評審批准直接費用後,次年由自然科學基金委按依託單位單獨核定間接費用。

  對於2021年8月5日前批准的在研項目間接費用管理,依託單位應統籌考慮本單位實際情況,與項目負責人充分協商後,確定是否執行間接費用新政策,並自行調整。

  三、簡化預算編制

  對於2021年8月5日以後批准的預算制項目,在預算編制過程中將直接費用預算科目進一步精簡合併為設備費、業務費、勞務費三大類。直接費用中除50萬元以上的設備費外,其他費用只提供基本測算説明。

  四、下放預算調劑權

  對於目前所有在研及新批准的預算制項目,將設備費預算調劑權下放給依託單位,除設備費外的其他直接費用調劑權全部下放給項目負責人,由項目負責人根據科研活動實際需要自主安排。

  五、擴大勞務費開支範圍

  對於目前所有在研及新批准的各類項目,在原勞務費開支範圍基礎上,可將項目聘用人員由單位繳納的社會保險補助、住房公積金等納入列支範圍。

  六、其他事項

  對於已經准予結題的項目,相關經費管理和支出按照原政策執行,不再做調整。

  請各依託單位切實強化項目資金管理的主體責任,儘快修訂或制定有關內部管理制度,把預算調劑、間接費用統籌使用、勞務費管理、結餘資金使用、科研財務助理配備等政策落實落細,並做好在研項目新舊政策銜接等工作,確保科研經費使用自主權接得住、管得好。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    

財務局    

計劃局    

2021年11月4日  

分享:
相關解讀
相關政策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