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各區(地區)稅務局:
現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鐵路和航空運輸企業匯總繳納增值稅分支機構名單的通知》(財稅〔2021〕51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鐵路和航空運輸企業匯總繳納增值稅分支機構名單的通知》(財稅〔2021〕51號)
北京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
2021年11月3日
北京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轉發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調整鐵路和航空運輸企業匯總繳納增值稅分支機構名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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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鐵路和航空運輸企業匯總繳納增值稅分支機構名單的通知》(財稅〔2021〕51號)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鐵路和航空運輸企業匯總繳納增值稅分支機構名單的通知》(財稅〔2021〕5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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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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