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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
  2. [發文機構] 商務部
  3. [發佈日期] 2021-10-27
  4. [有效性]

商務部等24部門關於印發《“十四五”服務貿易發展規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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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商務、黨委宣傳、網信、發展改革、教育、科技、工業和信息化、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農村、文化和旅遊、國資、廣電、統計、移民管理、中醫藥、外匯、知識産權部門,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推動服務貿易高品質發展,商務部等部門制定了《“十四五”服務貿易發展規劃》,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商務部    

中央宣傳部    

中央網信辦    

發展改革委    

教育部    

科技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自然資源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交通運輸部    

農業農村部    

文化和旅遊部    

人民銀行    

國資委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廣電總局    

統計局    

移民局    

中醫藥局    

外匯局    

知識産權局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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