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告
2021年第4號
為保障紡織企業用棉需要,經研究決定,今年發放一定數量的棉花關稅配額外優惠關稅稅率進口配額(以下簡稱棉花進口滑準稅配額)。現將配額數量、申請條件等有關事項公佈如下:
一、配額數量
本次發放棉花進口滑準稅配額數量為70萬噸,全部為非國營貿易配額。其中,40萬噸限定用於加工貿易方式進口;30萬噸不限定貿易方式,獲得配額的企業申領配額證時可自行選擇確定貿易方式。企業可單獨申請加工貿易配額或不限定貿易方式的配額,也可同時申請。
二、申請條件
2021年4月1日前在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登記註冊;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納稅記錄和誠信情況;沒有違反《農産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暫行辦法》的行為。
在具備上述條件的前提下,申請企業還必須符合以下所列條件之一:
(一)紡紗設備(自有)5萬錠及以上的棉紡企業;
(二)全棉水刺非織造布年産能(自有)8000噸及以上的企業(水刺機設備幅寬小于或等於3米的生産線産能認定為2000噸,幅寬大於3米的生産線産能認定為4000噸)。
三、申請材料
(一)2021年棉花進口滑準稅配額申請表,電子版可從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http://www.ndrc.gov.cn)下載。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三)2021年棉紗、棉布等棉製品的銷售增值稅專用發票(複印件)一張。
四、分配原則
根據申請者的實際生産經營能力(包括歷史進口實績、加工能力、經營情況等)和其他相關商業標準進行分配。
五、申請時限
(一)申請企業于2021年5月6日至18日向登記註冊所在地的委託機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提交申請材料。
(二)各委託機構于2021年5月20日前將企業申請材料送達國家發展改革委(政務服務大廳),並抄送商務部,同時將申請表中所包含的資訊上傳至重要農産品進口關稅配額管理系統。國家發展改革委將適時下達棉花進口滑準稅配額。
六、資訊公示
(一)為方便公眾協助國家發展改革委對申請企業所提交資訊的真實性進行核實,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在官方網站上對申請企業資訊進行公示(公示期和舉報意見提交方式將在公示時一併規定)。
(二)公示期內,任何主體均可就公示資訊的真實性進行舉報。經確認申請材料不屬實的,取消被舉報申請企業的申請資格。
七、其他規則
(一)企業對其提交申請材料和資訊的真實性負責,對虛假申報或拒不履行其在申請表中所作承諾的失信企業,有關部門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採取相應懲戒措施。
(二)企業通過使用獲得的棉花進口滑準稅配額進口的棉花由本企業加工經營,不得轉賣。
(三)獲得棉花進口滑準稅配額的企業要積極配合國家發展改革委及其委託機構組織開展棉花進口滑準稅配額申請、使用情況監督檢查,及時如實提供檢查所需資料數據。
(四)對虛假填報申請表、偽造有關資料騙取棉花進口滑準稅配額以及未按規定開展進口業務的,將收繳其配額證,並依規限制其今後申請棉花進口關稅配額和滑準稅配額。
(五)對偽造、變造或者買賣《關稅配額外優惠關稅稅率進口棉花配額證》的企業,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追究其刑事責任。
附件:2021年棉花進口滑準稅配額申請表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