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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應急廳〔2021〕53號
  2. [發文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
  3. [發佈日期] 2021-09-23
  4. [有效性]

應急管理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關於印發《開展打擊假冒政府網站制售假冒安全生産證書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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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廳〔2021〕5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急管理廳(局)、公安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應急管理局、公安局:

  為依法嚴厲打擊不法分子假冒應急管理部門政府網站和證書資訊查詢平臺,制售假冒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安全生産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等違法犯罪行為,堅決消除假證危害,切實維護正常安全生産秩序,保護企業和從業人員合法權益,應急管理部、公安部決定,自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在全國範圍組織開展打擊假冒政府網站制售假冒安全生産證書專項行動。現將工作方案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落實。

  附件:開展打擊假冒政府網站制售假冒安全生産證書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應急管理部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    

2021年9月15日  

附件

開展打擊假冒政府網站制售假冒安全生産證書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近來,有不法分子假冒應急管理部門政府網站和證書資訊查詢平臺(以下統稱政府網站)、制售假冒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及安全生産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以下統稱安全生産證書),導致不具備基本安全技能人員從事高風險作業或管理活動,給企業生産經營活動埋下重大事故隱患,嚴重擾亂正常安全生産秩序,侵害企業和從業人員合法權益,損壞黨和政府形象。為嚴厲打擊假冒政府網站制售假冒安全生産證書違法犯罪行為,開展打擊專項行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依法打擊偽造、變造、買賣假冒安全生産證書違法犯罪行為,堅決搗毀一批偽造安全生産證書的制假窩點,懲治一批假冒政府網站的技術團夥,查處一批持假人員和用假企業,曝光一批典型違法犯罪案件,進一步規範安全生産培訓市場秩序,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

  二、重點任務

  (一)打擊偽造、變造、買賣假冒安全生産證書,涉嫌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違法犯罪行為。

  (二)打擊利用網際網路搭建假冒政府網站,提供假冒安全生産證書查驗,涉嫌非法利用資訊網路的違法犯罪行為,或為上述行為提供網際網路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援,涉嫌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的違法犯罪行為。

  (三)打擊利用網路媒體、線上平臺等進行諸如免考、速成等虛假宣傳,兜售假冒安全生産證書,誘導從業人員上當受騙,涉嫌詐騙的違法犯罪行為。

  (四)查處生産經營單位不認真核驗安全生産證書真偽,默許從業人員持假證上崗的違法行為。

  三、組織機構和職責分工

  (一)專項行動的組織機構。

  應急管理部和公安部聯合成立打擊假冒政府網站制售假冒安全生産證書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應急管理部安全執法和工貿監管局局長馬銳同志任組長,公安部十一局、應急管理部安全執法和工貿監管局有關負責人員為小組成員。專項行動辦公室設立在應急管理部安全執法和工貿監管局安全考培處,主要負責專項行動期間的統籌協調、聯絡調度、工作督導、宣傳報道、總結等工作。

  各省級應急管理、公安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根據本省實際成立相應的工作專班,集中時間、集中力量紮實抓好這次專項行動。

  (二)職責分工。

  1.應急管理部門工作職責。督促指導生産經營單位全面排查“三項崗位”人員(特種作業人員、高危行業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産管理人員)持證情況,核驗安全生産證書真偽。開展重點行業企業執法檢查,設立假冒政府網站制售假冒安全生産證書等違法犯罪行為舉報熱線,收集問題線索並及時移交,協助配合公安部門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

  2.公安部門工作職責。對偽造、變造、買賣假冒安全生産證書,涉嫌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等違法犯罪行為依法開展打擊;對涉嫌假冒政府網站提供虛假安全生産證書查驗,以及為假冒政府網站提供網際網路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援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開展打擊;對利用網路媒體、線上平臺宣傳、兜售假冒安全生産證書涉嫌詐騙的違法犯罪行為依法開展打擊。

  四、工作安排

  (一)組織部署階段(2021年9月)。

  各省級應急管理部門會同公安部門結合本地工作實際,制定專項行動具體實施方案,全面部署安排,廣泛開展宣傳,于2021年9月底前將具體實施方案報送專項行動辦公室。

  (二)專項實施階段(2021年10月至2022年4月)。

  1.自查自改。生産經營單位要依法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對照相關法規規章要求,全面排查本企業“三項崗位”人員持證情況,通過應急管理部官網上全國統一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及安全生産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資訊查詢平臺”(網址http://cx.mem.gov.cn)核驗證書真偽,確保“三項崗位”人員所持證書合法有效。

  2.專項執法。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對生産經營單位自查自改情況進行執法檢查,對於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的使用假冒安全生産證書行為,必須深挖背後的制售假證鏈條線索,不得以行政處罰“一罰了之”。對於各渠道獲得的假冒政府網站制售假冒安全生産證書的涉案線索,要及時移送公安部門,並積極配合依法查辦。

  各級公安部門對假冒政府網站制售假冒安全生産證書問題線索依法進行查處,對從事偽造、變造、買賣假冒安全生産證書,涉嫌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等不法分子,對涉嫌假冒政府網站提供虛假安全生産證書查驗的不法分子,以及為假冒政府網站提供網際網路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援的有關單位和個人,對利用網路媒體、線上平臺宣傳、兜售假冒安全生産證書涉嫌詐騙的不法分子,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3.資訊報送。各省級應急管理、公安部門每月10日前向專項行動辦公室報送工作開展情況。對於專項行動過程中查處的刑事犯罪等典型違法案件隨時報送。

  (三)總結完善階段(2022年5月-6月)。

  各省級應急管理、公安部門要認真總結本地區專項行動工作情況,剖析典型案例,提煉工作經驗,研究長效機制,形成書面報告于2022年5月20日前報送專項行動辦公室(聯絡人及電話:王國棟、高海東,010-64463064)。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將對專項行動工作情況予以通報。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充分認識偽造、變造、買賣假冒安全生産證書給企業生産經營活動帶來的潛在重大事故隱患,充分認識利用網路等進行虛假宣傳、線上兜售假冒安全生産證書、提供虛假資訊查詢帶來的嚴重危害和惡劣影響。要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細化落實責任,迅速部署開展專項行動,切實抓好組織實施,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做好統籌協調,強化部門協作。地方各級應急管理、公安部門要加強溝通合作和區域間協作配合,建立協調聯動和會商工作機制,加強資訊共用,確保專項行動高效有序開展。要配齊配強專項行動力量,充分發揮統籌協調、督促指導作用,推動各項工作落實落細。

  (三)暢通舉報渠道,加強宣傳警示。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發揮社會公眾監督作用,暢通舉報熱線,利用好政府部門網站、微信等窗口,鼓勵社會公眾舉報假冒政府網站、制售假冒安全生産證書違法行為線索。加強安全生産培訓考試政策和假證危害等宣傳。對於查處的刑事犯罪等典型違法案件由專項行動辦公室統一對外曝光宣傳,形成高壓震懾態勢,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四)嚴格依法查處,強化責任追究。各級應急管理、公安部門要堅持“閉環式”全鏈條打擊,對發現的問題線索,要堅持一查到底,查處背後的各類違規、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從嚴從重追究責任。對尚不構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法依規採取約談告誡、行政處罰、聯合懲戒等方式進行處置;對於構成刑事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建立長效機制,實施常態化打假。對於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在專項行動結束前尚未結案的,要持續跟進,確保不結案、不收官。地方各級應急管理、公安部門要以此次專項行動為契機,在總結專項行動工作基礎上,建立協作配合打假長效工作機制,研究依託公安部門區域情報蒐集中心,實施常態化打假,堅決遏制假證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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