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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發改體改規〔2021〕1595號
  2. [發文機構]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3. [發佈日期] 2021-11-22
  4. [有效性]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於印發《售電公司管理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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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體改規〔2021〕159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和電力體制改革配套文件精神,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制定了《售電公司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執行。《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於印發<售電公司準入與退出管理辦法>和<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改經體〔2016〕2120號)中《售電公司準入與退出管理辦法》廢止。

  附件:1.售電公司管理辦法

     2.售電公司信用承諾書(參考範本)

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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