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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交運明電〔2021〕296號
  2. [發文機構] 交通運輸部
  3. [發佈日期] 2021-11-22
  4. [有效性]

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公路、水路進口冷鏈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術指南(第三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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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運明電〔2021〕29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持續強化進口冷鏈食品物流重點環節和關鍵崗位人員疫情防控要求,部修訂形成了《公路、水路進口冷鏈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術指南(第三版)》(以下簡稱《指南》),現印發給你們。

  各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強化公路、水路進口冷鏈食品物流疫情防控工作,認真做好《指南》的宣傳貫徹工作,督促從事進口冷鏈食品裝卸、運輸等作業的公路、水路冷鏈物流企業、港口碼頭、貨運場站等經營單位和從業人員嚴格落實《指南》各項要求,堅決防止新冠病毒通過冷鏈物流渠道傳播。

  鐵路、民航、郵政領域的進口冷鏈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工作,由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參照本指南有關精神部署落實。

交通運輸部    

2021年11月20日  

  (此件公開發佈)

  抄送: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國家郵政局,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部辦公廳、政策研究室、法制司、公路局、水運局、安全與品質監督管理司、國際合作司、應急辦、海事局,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交通運輸部紀檢監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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