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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國衛辦醫函〔2021〕544號
  2. [發文機構]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
  3. [發佈日期] 2021-11-08
  4. [有效性]

關於印發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綜合醫院)設置標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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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衛辦醫函〔2021〕54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中醫藥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0號),以及國家衛生健康委印發的《“十三五”國家醫學中心及國家區域醫療中心設置規劃》(國衛醫發〔2017〕3號)、《國家醫學中心和國家區域醫療中心設置實施方案》(國衛辦醫函〔2019〕45號)的有關要求,進一步推動中西醫結合優質醫療資源擴容和區域均衡佈局,提升中西醫結合醫療服務保障能力,我委聯合國家中醫藥局組織制定了《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綜合醫院)設置標準》(可從國家衛生健康委網站下載)。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中西醫結合醫院申請設置國家中西醫結合醫學中心的相關標準另行制定。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國家中醫藥局辦公室  

2021年11月2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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