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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2021年第〔〕48號
  2. [發文機構]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3. [發佈日期] 2021-07-15
  4. [有效性]

國家藥監局關於發佈醫用康復器械通用名稱命名指導原則等6項指導原則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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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進一步規範醫療器械通用名稱,加強醫療器械全生命周期管理,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制定了《醫用康復器械通用名稱命名指導原則》《中醫器械通用名稱命名指導原則》《放射治療器械通用名稱命名指導原則》《醫用軟體通用名稱命名指導原則》《呼吸、麻醉和急救器械通用名稱命名指導原則》和《婦産科、輔助生殖和避孕器械通用名稱命名指導原則》,現予發佈。

  特此通告。

  附件:1.醫用康復器械通用名稱命名指導原則

         2.中醫器械通用名稱命名指導原則

         3.放射治療器械通用名稱命名指導原則

         4.醫用軟體通用名稱命名指導原則

         5.呼吸、麻醉和急救器械通用名稱命名指導原則 

         6.婦産科、輔助生殖和避孕器械通用名稱命名指導原則

  國家藥監局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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