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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民發〔2021〕94號
  2. [發文機構] 民政部
  3. [發佈日期] 2021-12-03
  4. [有效性]

民政部 國家開發銀行關於“十四五”期間利用開發性金融支援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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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發〔2021〕9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民政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民政局,國家開發銀行各分行、控股子公司: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養老服務的重要指示精神,推進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構建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推動新時代養老服務高品質發展,民政部與國家開發銀行決定“十四五”期間利用開發性金融專項貸款支援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支援重點

  支援各地有效利用國家開發銀行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專項貸款,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十四五”民政事業發展規劃》等規劃確定的有關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重點任務:

  (一)居家社區機構養老服務網路建設。根據人口分佈、老齡化水準及發展趨勢佈局建設層次清晰、功能互補、區域聯動的養老服務網路。支援在縣(市、區、旗)、鄉鎮(街道)範圍建設區域養老服務中心,發展具備全日托養、日間照料、到府服務、區域協調指導等綜合功能的區域養老服務機構。推進老舊城區、已建成居住(小)區按標準補齊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支援具備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運營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發展社區嵌入式養老服務,完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網路,推動構建城市地區“一刻鐘”居家養老服務圈。支援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引導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開展適老化改造,發展家庭養老床位。支援優化城鄉養老機構床位結構,擴大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供給。

  (二)智慧養老服務發展。支援網際網路、大數據、物聯網、雲計算、人工智慧、區塊鏈等技術在養老服務管理中的運用,建設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資訊平臺,引導養老機構依託新興技術手段構建“網際網路+養老服務”和智慧養老模式。支援智慧養老産品研發推廣應用,開發適老化技術和産品,重點發展適老康復輔助器具、智慧穿戴設備、服務型機器人與無障礙科技産品。

  (三)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推進養老服務相關專業教育體系建設,支援養老服務相關專業開展職業教育校企合作,鼓勵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舉辦養老服務類職業院校。支援依託高等院校、職業院校和養老機構建設養老服務人才培養培訓示範點和實訓基地,加強對養老護理員、養老院院長、老年社會工作者等各類人才的專業培訓。

  二、完善政策措施

  (一)科學規劃項目。發揮政府部門組織協調作用和開發性金融“融資融智”服務優勢,突出規劃引領,支援以市(地、州、盟)為單位整體統籌謀劃“十四五”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項目,選擇有實力、信用好、有意願的養老服務主體作為項目投融資主體,負責項目建設運營,着力加大普惠型養老服務供給。

  (二)做好信貸辦理。國家開發銀行各分行要配合政府部門做好融資規劃,對申請貸款支援的項目開展盡職調查和授信評審,重點評估項目對全方位優化區域養老服務有效供給、緩解養老服務供需矛盾、健全養老服務體系等方面的示範帶動作用。對滿足授信條件的項目,給予不高於總投資額80%、原則上不超過25年貸款期限的貸款金額,並明確貸款利率、還款方式等優惠支援條件。

  (三)加強政策支援。各地民政部門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領導下,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加快完善養老服務領域規劃、土地、建設、資金、財稅、人才等方面支援政策,進一步優化項目審批程式,規範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項目運作模式,鼓勵機制創新,優化養老服務投融資環境,支援項目投融資主體做優做強。

  三、加強組織協調

  (一)建立協調機制。各地民政部門與國家開發銀行各分行要建立密切溝通協作機制,協助地方政府開展規劃編制、項目設計、資源整合等工作,指導項目主體用好開發性金融資金,推進項目有序實施,做好正向宣傳引導,協調推動解決合作中遇到的問題困難,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做法,定期報送工作進展。

  (二)強化項目管理。各地民政部門要加強統籌協調和政策指導,及時就項目實施提出合理化意見建議,指導養老服務主體規範管理、誠信經營,全面提升養老服務供給品質。國家開發銀行各分行要合規開展項目評審,合理評估項目效益,完善貸後監管措施,防範貸款風險,嚴禁貸款資金流入商業房地産領域。

民政部   國家開發銀行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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