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1. [發文字號] 〔〕
  2. [發文機構]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3. [發佈日期] 2021-12-27
  4. [有效性]

國家藥監局關於試行化粧品電子註冊證的公告

字號: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決策部署,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為企業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務服務,經研究決定,自2022年1月1日起,試行化粧品電子註冊證。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化粧品註冊備案管理辦法》提出申請並獲准註冊的特殊化粧品和化粧品新原料,開始發放電子註冊證。

  二、自2022年5月1日起,特殊化粧品獲准註冊證變更、延續的,開始發放電子註冊證。

  三、電子註冊證與紙質註冊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電子證照具有即時送達、短信提醒、證書授權、掃碼驗真、線上驗證、全網共用等功能,註冊人應當正確使用和妥善保管電子註冊證。常見電子證照問題解答可查看網上辦事大廳“電子證照常見問題解答”欄目。

  四、試行期間,電子註冊證與紙質註冊證並行發放。特殊化粧品和化粧品新原料紙質註冊證發放的同時,電子註冊證將自動推送至註冊人(境內責任人)網上辦事大廳的法定代表人空間。註冊人(境內責任人)須先行在國家藥監局網上辦事大廳註冊並實名認證,進入網上辦事大廳“我的證照”欄目,查看下載化粧品電子註冊證。也可登錄“中國藥監APP”,查看下載電子註冊證。

  五、正式實施化粧品電子註冊證的時間,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國家藥監局    

2021年12月27日  

分享:
相關解讀
相關政策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