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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2021年第〔〕143號
  2. [發文機構]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3. [發佈日期] 2021-12-01
  4. [有效性]

國家藥監局關於發佈兒童化粧品標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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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加強兒童化粧品監督管理,提升兒童化粧品辨識度,保障消費者知情權,根據《化粧品生産經營監督管理辦法》《兒童化粧品監督管理規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制定了兒童化粧品標誌,現予公佈。

  兒童化粧品標誌應當按照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規定的圖案,等比例標注在銷售包裝容易被觀察到的展示面(以下稱主要展示版面)的左上方,清晰易識別。當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積大於100平方釐米時,兒童化粧品標誌最寬處的寬度不得小於2釐米。當主要展示版面的表面積小於等於100平方釐米時,兒童化粧品標誌最寬處的寬度不得小於1釐米。

  特此公告。

  附件:1.兒童化粧品標誌

     2.兒童化粧品標誌AI格式設計圖        

  國家藥監局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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