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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財會〔2021〕27號
  2. [發文機構] 財政部
  3. [發佈日期] 2021-11-29
  4. [有效性]

關於印發《會計改革與發展“十四五”規劃綱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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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會〔2021〕27號

國務院有關部委、有關直屬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財政局,財政部各地監管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0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的有關要求,我部制定了《會計改革與發展“十四五”規劃綱要》(以下簡稱《規劃綱要》)。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各級財政部門和中央有關主管部門要深刻認識發佈實施《規劃綱要》的重大意義,大力組織學習宣傳《規劃綱要》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總體目標和任務措施,交流典型經驗、做法和成效,為進一步加強會計管理、全面深化會計改革營造良好氛圍和創造有利條件。要加強《規劃綱要》實施的組織保障,緊密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抓緊制定《規劃綱要》的實施方案,積極落實有關重大政策措施。要建立監督檢查機制,對《規劃綱要》的實施情況進行跟蹤了解和督促檢查,針對實施過程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採取有效措施,確保《規劃綱要》的各項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各地區、各部門制定的《規劃綱要》實施方案及實施進展情況,請及時報我部會計司。

  附件:會計改革與發展“十四五”規劃綱要

財政部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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