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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2021年第〔〕126號
  2. [發文機構]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3. [發佈日期] 2021-10-22
  4. [有效性]

國家藥監局關於發佈《醫療器械註冊自檢管理規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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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加強醫療器械註冊管理,規範註冊申請人註冊自檢工作,確保醫療器械註冊檢驗工作有序開展,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39號)及《醫療器械註冊與備案管理辦法》(市場監管總局令第47號)、《體外診斷試劑註冊與備案管理辦法》(市場監管總局令第48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制定了《醫療器械註冊自檢管理規定》,現予發佈,自發佈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國家藥監局    

2021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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