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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廣播電視局
  3. [發佈日期] 2021-08-03
  4. [有效性]

關於取消2項行政許可事項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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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證照分離”改革 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辦公室關於印發<北京市關於深化“證照分離”改革 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審改辦發〔2021〕5號要求,在全市範圍內取消“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甲種)審批(初審)”,如需申請直接向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申請;在朝陽區、海澱區、通州區、順義區、昌平區、大興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全域範圍(簡稱自由貿易試驗區範圍)取消“設立電視劇製作單位審批”(即《電視劇製作許可證(乙種)核發審批》)2項行政許可事項。

  特此通告。

北京市廣播電視局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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