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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3. [發佈日期] 2021-08-19
  4. [有效性]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印發2021年度節能和迴圈經濟標準制修訂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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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推進節能低碳和迴圈經濟標準化工作實施方案(2015—2022年)>的通知》(京政辦發〔2015〕47號)要求,為加快推進本市節能和迴圈經濟標準體系建設,強化標準約束規範作用,結合本市節能和迴圈經濟標準工作進展,我們制定了2021年度節能和迴圈經濟標準制修訂工作安排(詳見附件)。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1年節能和迴圈經濟標準制修訂工作重點方向

  (一)為進一步做好交通、數據中心等能耗增長較快領域的節能工作規範引領,開展《城市軌道交通牽引能耗限額及計算方法》《綠色數據中心建設與評價規範》等地方標準制定工作。

  (二)為進一步提升本市能效水準,需加快部分標準更新,開展《液晶螢幕單位産品能源消耗限額》《民用建築能耗指標》等地方標準修訂工作。

  (三)為進一步促進本市資源的迴圈高效利用,加快推進塑膠污染治理、糧食節約減損等工作,開展《廢棄電器電子産品回收規範》《餐飲外賣、商超領域限塑行業領跑者體系建設指南》等地方標準制修訂工作,以及《可降解塑膠製品使用標識規範》等團體標準制定工作。

  二、組織實施

  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節能和迴圈經濟標準化工作的總體協調。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地方標準制修訂的立項、審查和批准發佈等工作。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統籌管理本行業領域地方標準的編制單位選定、編制品質和進度控制、編制經費的監督管理,以及標準宣貫、組織實施、評估評價等工作。相關社會團體負責統籌管理相應團體標準制修訂及組織實施工作。

  2021年度節能和迴圈經濟標準制修訂工作安排中,已完成立項的地方標準,相關單位應按照《北京市地方標準管理辦法》規定,做好標準制修訂工作;其他地方標準相關單位應於11月30日前向市市場監管局提出地方標準立項申請。各項團體標準應於9月30日前啟動制定工作。

  三、經費管理

  單項標準制修訂工作經費額度根據標準制修訂技術難度經評審確定,其中涉及指標、限額的技術性地方標準原則上不高於30萬元,通則、指南類的基礎性地方標準原則上不高於25萬元,團體標準原則上不高於20萬元。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度節能和迴圈經濟標準制修訂工作安排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7日  

附件:2021年度節能和迴圈經濟標準制修訂工作安排.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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