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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發改〔2022〕197號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3. [發佈日期] 2022-02-22
  4. [有效性]

關於調整本市燃氣電廠熱力出廠價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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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發改〔2022〕197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本市非居民天然氣價格調整情況,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本市燃氣電廠熱力出廠價格調整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市燃氣電廠熱力出廠價格調整為77.5元/吉焦(含稅)。

  二、各經營企業要嚴格執行相關價格規定,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三、本通知自2022年3月16日起執行。《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調整本市燃氣電廠熱力出廠價格的通知》(京發改〔2021〕1530號)同步廢止。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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