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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發改〔2021〕1379號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3. [發佈日期] 2021-09-23
  4. [有效性]

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開展降低重點國有景區門票價格“回頭看”工作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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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發改〔2021〕1379號

各區發展改革委、各景區管理單位:

  現將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開展降低重點國有景區門票價格“回頭看”工作的通知》(發改辦價格〔2021〕701號,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並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一併遵照執行。

  一、各有關單位要深刻認識持續完善國有景區門票價格形成機制、降低重點國有景區門票價格工作的重要意義,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對本區域、本部門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景區門票價格情況全面開展“回頭看”工作,確保《關於完善國有景區門票價格形成機制降低重點國有景區門票價格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18〕951號)確立的目標任務全面完成,偏高的重點國有景區門票價格切實降低,配套服務價格回歸合理水準,景區價格行為進一步規範,中秋、國慶期間景區門票及配套服務價格平穩有序。

  二、各區發展改革委要按照《通知》要求,堅持自查與巡查相結合,重點檢查與全面檢查相結合,發現問題與整改落實相結合,全面梳理排查降低重點國有景區門票價格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發現的問題要切實整改、立行立改。必要時可聯合市場監管、文化旅遊等部門成立工作專班,統籌推進。要認真總結“回頭看”工作開展情況、取得的成效、工作中發現的問題以及工作意見建議,于2021年10月31日前將“回頭看”工作書面總結報送市發展改革委。

  三、各市管價格的景區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開展全面自查,認真梳理景區門票價格執行情況、景區配套服務價格情況及國家要求落實情況,從嚴從實整改“回頭看”中發展的問題。“回頭看”情況由各景區主管部門匯總整理後(故宮由故宮博物院直接報送),于2021年10月15日前書面報送市發展改革委。

  四、各有關單位應按國家要求抓緊開展工作,不得避重就輕、流於形式、敷衍搪塞。要加強中秋、國慶期間景區價格監測、監管工作,各區發展改革部門要主動會同市場監管、文化旅遊等部門,督促景區依法、誠信、規範經營,嚴格執行各項政策,及時依法查處各類價格違法行為,切實維護兩節期間旅遊市場價格秩序。

  特此通知。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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