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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經濟和資訊化局
  3. [發佈日期] 2021-04-29
  4. [有效性]

北京市經濟和資訊化局關於開展2021年度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申報和復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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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關單位:

  按照《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工信部産業〔2012〕422號),根據《工業和資訊化部辦公廳關於組織開展第五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和第三批復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廳政法函〔2021〕71號)要求,我局現組織開展第五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的推薦申報工作,同時對第三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進行復核初審。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第五批申報推薦工作

  (一)申報主體條件

  在北京市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第六條、第七條確定的基本條件,近2年內(2019年1月1日起)未發生重大品質、環保或安全事故,沒有違法行為或涉嫌違法正在接受調查的情況,原則上已認定為北京高精尖産業設計中心。

  (二)申報程式及時間要求

  初審推薦。請各申報企業填寫《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申請表》(見附件1),並按照《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申報和復核材料清單》(見附件2)組織申報材料,並於5月10日前將電子版申請表和申報材料打包,通過電子郵件提交我局。電子郵件主題請按“申報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企業簡稱”格式發送。我局將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擇優向工信部推薦,我局推薦數量原則上不超過10家。

  線上填報。對列入我局推薦名單的申報企業,將被分配網上登錄賬號,企業通過工業設計中心管理系統(網址:www。id-center。org。cn)線上填報資訊和上傳材料。為保障後續紙質材料提交的時間,申報企業應于5月31日前完成線上填報。

  列印提交。填報完成後,申報企業線上列印申報材料並裝訂成冊(一式兩份),並於6月3日前報送我局。我局將於2021年6月10日前完成推薦企業申報材料的核對蓋章,並報送工信部。

  二、第三批復核工作

  (一)復核主體

  在北京市註冊,2017年經工業和資訊化部認定的第三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

  (二)復核程式及時間要求

  請各復核企業按照《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申報和復核材料清單》(見附件2)組織復核材料,在分配到網上登錄賬號後通過工業設計中心管理系統線上填報資訊和上傳材料。復核企業分配登錄賬號、線上填報、報送紙質材料的時間,與申報企業一致。

  三、有關事項及要求

  (一)請各區工業和資訊化主管部門積極動員本區的優秀高精尖産業設計企業參加申報。

  (二)請參加申報和復核的企業按照時間節點要求完成線上填報、報送紙質材料。

  (三)參加申報和復核的企業的材料需全部上傳至工業設計中心管理系統,並確保材料內容真實、準確,且線上線下一致。

  (四)《工業和資訊化部辦公廳關於組織開展第五批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和第三批復核工作的通知》和《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管理辦法(試行)》請登錄工信部網站搜尋。

  四、聯繫方式

  聯繫人及電話:黃祎豐 85235986 13811780653;

         梁化君 55578312

  電子郵箱:huangyifeng@jxj。beijing。gov。cn

  郵寄地址:北京市通州區運河東大街57號5號樓721室(郵編101160)

  附件:1.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申請表

     2.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申報和復核材料清單

北京市經濟和資訊化局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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