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公告2022年第1號
根據有關優惠貿易協定實施安排,海關總署現已完成原産地證書管理資訊系統升級。原産地證書申請企業既可通過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標準版/“網際網路+海關”一體化網上辦事平臺辦理相關業務,也可通過資訊系統聯網對接方式辦理。請有系統對接需求的原産地證書申請企業按照原産地證書數據及附件導入介面規範(詳見附件)開展介面改造工作。自2023年1月1日起,海關導入介面只接收原産地證書申請企業自行導入報文,不再接收第三方平臺導入報文。
資訊系統接入、聯調測試等工作按照《海關總署關於開放海關預錄入系統客戶端軟體及業務數據交換介面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6年第16號)和《海關總署關於發佈〈海關開放預錄入系統對外服務方案〉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17年第20號)辦理。
以上事宜可諮詢海關服務熱線:12360。
本公告內容自發佈之日起執行。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