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發〔2021〕54號
民航各地區管理局,各運輸(通用)航空公司、運輸(通用)機場公司、服務保障公司,局屬各單位,局機關各部門,民航社會團體及基金會:
《“十四五”民航綠色發展專項規劃》已經民航局局務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中國民用航空局
2021年12月21日
關於印發《“十四五”民航綠色發展專項規劃》的通知
民航發〔2021〕54號
民航各地區管理局,各運輸(通用)航空公司、運輸(通用)機場公司、服務保障公司,局屬各單位,局機關各部門,民航社會團體及基金會:
《“十四五”民航綠色發展專項規劃》已經民航局局務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中國民用航空局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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