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1. [發文字號] 應急廳函〔2022〕6號
  2. [發文機構]
  3. [發佈日期] 2022-01-13
  4. [有效性]

關於明確石油天然氣企業 安全生産許可證辦理有關事項的函

字號:        

應急廳函〔2022〕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應急管理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應急管理局,海油安監辦各分部:

  近日,有網民在中國政府網留言,反映在申請辦理石油天然氣企業安全生産許可證時,應急管理部門以不能提供採礦許可證複印件為由不予受理。經研究,現就有關事項進一步明確如下:

  依據《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産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0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産許可證申請書等10種文書格式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一〔2009〕183號),陸上採油(氣)、海上採油(氣)企業申請辦理安全生産許可證,需要提交採礦許可證複印件;鑽井、物探、測井、錄井、井下作業、油建、管道儲運、海油工程企業申請辦理安全生産許可證,不需提交採礦許可證複印件。

應急管理部辦公廳    

2022年1月11日  

分享:
相關解讀
相關政策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