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宣傳部、廣播影視廳(局),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國國際廣播電台、中央電視台:
進入90年代以來,不少電台、電視台辦了一些聽眾、觀眾參與的節目,包括聽眾、觀眾通過熱線電話參與的直播節目和演播室嘉賓參與的直播節目。這類節目能夠發揮廣播電視的特點和優勢,群眾參與性強,對聽眾、觀眾有一定的吸引力,但確實存在過多過濫問題。各級廣播電視機構雖已採取了一些措施,收到了一定效果,但由於此類節目的特殊性及一些管理措施沒有很好落實,導向性偏差和政治性事故仍有發生。為確保導向正確,不斷提高引導水準,切實維護社會穩定,現就進一步加強廣播電視群眾參與的直播節目的管理問題作如下通知:
一、各級廣播電視機構的領導幹部和編輯、主持人、導播、導演、技術人員等都要充分認識廣播電視是黨和人民的喉舌性質,必須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進一步增強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牢牢掌握宣傳主動權,切實把好關口。
二、開設廣播電視群眾參與的熱線直播節目,一定要從嚴控制。凡涉及政治性、敏感性話題較多的談話節目,不宜採取直播方式,沒有條件又沒有把握的節目要採取錄播方式,如確實需要設熱線直播的節目,必須經上級廣播電視行政管理部門審批同意。
三、各類群眾參與性直播節目要提前制定詳細的播出計劃,節目選題和方案要報臺領導審批,對嘉賓談論的內容要有充分的了解。邀請嘉賓到演播室參與直播節目,邀請人要負責對嘉賓的情況了解清楚,要徵求嘉賓所在單位的意見。
四、廣播電視開設群眾參與的直播節目,必須使用“延時裝置”,必須設“儲存電話”及電話編輯、節目監製,必須制定不測情況發生時的應對預案,並經臺領導批准後實施。在黨和國家的重大活動、敏感時期和發生突發性事件時期,臺領導要到現場與導演、導播和主持人共同負責把關,以確保播出準確安全。
五、群眾參與直播節目的導演、導播和主持人要持證上崗,相對固定。要挑選經過一定鍛煉、有較強責任心和熟練操作技能的同志擔任,要關心和支援他們,及時傳達有關政策、口徑,定期進行培訓,提高他們的政策水準和把關能力。
六、要進一步建立健全有關群眾參與直播節目管理的規章制度,電台、電視台領導要負總責。要做到分級負責,層層把關,落實到人,並加強監督檢查。要建立健全責任事故處罰規定,對違反規定造成政治性事故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並根據情節輕重依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宣傳部、廣播電視行政管理部門在接到本通知後,要對所屬電台、電視台現有有關節目進行一次認真檢查,凡不符合上述規定要求的,要及時進行調整完善。要嚴格按照本規定進行落實,切實加強管理,並將落實此通知的情況納入廣播電視年檢年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