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字〔1998〕69號
北京市國家稅務局:
經國務院批准,自1998年1月1日起,對北京中科進出口公司銷售給高等學校、科研單位和北京圖書館的進口圖書、報刊資料給予免征增值稅的照顧。文到之前已徵收入庫的增值稅稅款由徵收機關予以退還。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北京中科進出口公司銷售給高等學校科研單位和北京圖書館的進口圖書報刊資料免征增值稅問題的通知
財稅字〔1998〕69號
北京市國家稅務局:
經國務院批准,自1998年1月1日起,對北京中科進出口公司銷售給高等學校、科研單位和北京圖書館的進口圖書、報刊資料給予免征增值稅的照顧。文到之前已徵收入庫的增值稅稅款由徵收機關予以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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