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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人社廳發〔2014〕25號
  2. [發文機構]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3. [發佈日期] 2014-02-24
  4. [有效性]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貫徹實施《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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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社廳發〔2014〕2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印發了《關於印發<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17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為做好《暫行辦法》的貫徹落實工作,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暫行辦法》的重要性。近年來,隨著我國城鄉養老保險制度全面實施,覆蓋範圍不斷擴大,加上城鄉勞動力流動就業加速,城鄉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問題迫切需要解決。對此,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暫行辦法》的出臺實施,順應民意,利於民生,是一項重大的惠民政策。全面貫徹落實《暫行辦法》,有利於健全和完善統籌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有利於促進勞動力的合理流動,有利於更好地保障城鄉參保人員特別是廣大農民工的養老保險權益。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認真學習和準確把握《暫行辦法》的政策要點,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出發,從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出發,充分認識做好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工作的重要意義,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做好《暫行辦法》的貫徹落實工作。

  二、深入開展宣傳培訓工作。《暫行辦法》政策性和操作性都很強,及時開展政策宣傳和業務培訓工作十分重要。各地要配合宣傳部門,集中一段時間開展專項宣傳活動。要突出重點,採取更靈活的方式,深入到企業基層、鄉鎮社區和廣大勞動者中間,幫助參保人員特別是農民工全面準確了解政策、釋疑解惑。要加強與媒體溝通聯絡,正確引導輿論,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要制訂相關工作預案,積極妥善地應對可能出現的熱點輿情,確保社會穩定。部裏將舉辦《暫行辦法》培訓班,對省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骨幹進行培訓。各地也要結合實際,進行相應的培訓,使各級管理和經辦人員準確理解、全面掌握政策和經辦業務流程,確保《暫行辦法》落實到位。

  三、全力做好經辦服務工作。為保障《暫行辦法》實施到位,部裏制定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經辦規程。各地要嚴格按照經辦規程的要求,精心設計,週密安排,分工負責,制定具體工作方案。要根據統一規範、及時準確的原則,按照簡化操作、方便群眾的要求,及時調整完善本地區的經辦管理程式,做好相關流程的對接。要切實加強社保經辦機構之間的溝通配合,增強服務意識,簡化辦理手續,縮短辦理時間,努力提高服務水準。

  四、認真抓好資訊系統建設和統計工作。部裏將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險關係轉移資訊系統,增加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有關功能,統一有關電子化流程和介面規範。各地要按照要求,做好本地業務管理系統調整工作,與部社會保險關係轉移資訊系統實現無縫銜接,構建全國統一的經辦服務資訊化工作網路,提高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電子化應用水準。要切實組織好所屬地區的數據統計、核實、匯總和上報工作,確保數據真實、及時和準確。

  五、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做好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工作,直接關係到廣大參保人員特別是農民工的切身利益,事關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認真實施。各地要嚴格按照《暫行辦法》的要求,研究制定貫徹落實工作的實施方案,對組織領導、任務分工、配套措施等作出具體部署,並請於5月 底前將實施方案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要及時研究解決《暫行辦法》實施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重要情況和重大問題請及時報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附件:1.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宣傳提綱

  2.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經辦規程(試行)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1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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