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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發文字號] 京人社畢發〔2011〕209號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 [發佈日期] 2011-10-26
  4. [有效性]

關於印發《北京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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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人社畢發〔2011〕209號 

  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各企業集團(總公司)人力資源部門:

  為認真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11〕16號),促進北京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的規範化和制度化,幫助北京生源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通過就業見習提升就業能力,儘快實現就業,我們研究制定了《北京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財政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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