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物〔2009〕836號
關於印發《北京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區縣建委(房管局)、財政局、審計分局,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各區縣管理部,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實施建設部、財政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建設部、財政部令第165號),進一步加強我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根據我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工作實際,我們制定了《北京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
北京市審計局
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