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公開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1. [發文字號] 財稅〔2009〕42號
  2. [發文機構] 財政部
  3. [發佈日期] 2009-03-27
  4. [有效性]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和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收購CDMA網路資産和業務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

字號:        

2009年3月27日  財稅[2009]4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支援電信體制改革,推進電信行業健康協調發展,經研究決定:對中國電信集團公司收購CDMA網路資産和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收購CDMA網路業務過程中涉及的土地、房屋權屬轉移的契稅予以免征。

  抄送: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分享:
相關解讀
相關政策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