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7日 財稅[2009]4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支援電信體制改革,推進電信行業健康協調發展,經研究決定:對中國電信集團公司收購CDMA網路資産和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收購CDMA網路業務過程中涉及的土地、房屋權屬轉移的契稅予以免征。
抄送: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和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收購CDMA網路資産和業務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
2009年3月27日 財稅[2009]4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支援電信體制改革,推進電信行業健康協調發展,經研究決定:對中國電信集團公司收購CDMA網路資産和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收購CDMA網路業務過程中涉及的土地、房屋權屬轉移的契稅予以免征。
抄送: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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