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經信發〔2026〕49號
市各有關單位、各區信用主管部門:
現將《關於健全北京市社會信用體系的實施方案(2026—2030年)》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經濟和資訊化局
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
2026年10月19日
關於健全北京市社會信用體系的實施方案
(2026—2030年)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的工作部署,擦亮首善之區“信用北京”特色品牌,到2030年建成覆蓋各類主體、制度規則統一規範、深度賦能營商環境優化、與經濟社會發展各方面各環節深度融合、支撐高水準信用經濟建設的社會信用體系,制定本方案。
一、深化信用資訊共用應用
1.完善覆蓋各類主體的信用記錄。按照國家和北京市公共信用資訊目錄,依託市公共信用資訊服務平臺,完善政府及其部門(含下屬單位)、經營主體、社會組織、自然人信用記錄。鼓勵經營主體主動提供信用資訊,不斷健全信用記錄。
2.提升信用資訊歸集共用水準。堅持以共用為原則、不共用為例外,市公共信用資訊服務平臺按照《北京市公共信用資訊事項目錄》統一歸集各領域信用資訊,實現目錄內事項數據“應歸盡歸”,歸集信用資訊數據數量品質逐步提升,並依法依規向有關部門提供信用資訊服務。加強人工智慧、區塊鏈、可信數據空間、隱私計算等技術在信用資訊管理、應用等方面的運用,打造公共信用領域共性服務平臺。
3.擴大信用産品服務應用。依託“信用中國(北京)”網站向企業、公眾提供公共信用資訊綜合服務,支援人工智慧輔助“邊聊邊辦”。有序推動公共信用資訊開放,依據本市公共數據資源授權運營規定,依法合規推動公共信用資訊資源開發和産品運營。大力推行以專項信用報告替代有無違法違規記錄的證明,推動在市場準入、行政審批、政府採購、招商引資、資質審核等公共管理領域應用信用報告,鼓勵經營主體在招標投標、融資授信、商業往來等市場交易活動中使用信用報告。
4.加強信用資訊安全保護。完善資訊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信用資訊安全管理追溯和侵權責任追究機制,明確資訊傳輸鏈條各環節安全責任,規範信用資訊歸集、共用、存儲、使用、安全管理等程式。提高公共信用資訊基礎設施安全管理水準,建立健全資訊安全應急處理機制。
5.服務高水準對外開放。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依法依規推進信用資訊數據跨境流通。促進技術、人才、數據等要素集聚,支援跨國信用服務機構發展,支援引進海外企業信用數據,助力企業跨境經營與出海發展。推動信用評級機構拓展國際業務,提升信用服務國際化水準。
二、健全統一規範的信用體制機制
6.完善地方信用法規制度。推動出臺社會信用地方性法規,為發展信用經濟夯實法治基礎。積極推動各領域地方性法規寫入信用條款。開展信用政策出臺前審核把關,防止信用管理措施泛化濫用。
7.全面推廣信用承諾制。各區、各部門在行政審批、證明事項、信用修復等領域推行信用承諾制。建立完善信用承諾踐諾跟蹤機制,將申請人承諾、違諾資訊歸集至市公共信用資訊服務平臺,依法依規共用應用。引導信用主體主動公開信用承諾。
8.完善信用評價和分級分類監管制度。以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為基礎,各行業領域主管部門按照本行業領域全國統一的評價規則規範開展行業信用評價,依據評價結果對監管對象實施差異化監管,並在評先評優、提供綠色通道、惠企政策等工作中參考使用評價結果。完善“風險+信用”分級分類監管體系,加強“無事不擾”企業動態管理,提升跨部門協同監管效能。
9.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制度。編制守信激勵措施清單,各區、各部門明確為守信主體在公共服務中提供便利或優惠,鼓勵行業協會商會、平臺企業等為守信主體提供市場化激勵,共同構建信用激勵政策環境。按照《全國失信懲戒措施基礎清單》《北京市失信懲戒措施補充清單》,規範設定和實施失信懲戒措施。對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信用主體,在申請政策資金、享受稅收優惠、參與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獲取融資支援、評先評優,以及公務員錄用遴選調任聘任、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或禁止。
10.完善統一的信用修複製度。加強司法機關、行業主管部門、信用服務機構等修復協同,及時同步更新信用修復資訊。對完成修復的信用主體,及時停止公示其失信資訊、將其移出相關失信名單,並依法依規解除相關失信懲戒措施。各處罰單位全面實施行政處罰決定書和信用修復告知書“兩書同達”。強化企業破産重整案件資訊共用,健全跨部門高效協同辦理機制,推動破産重整、破産和解企業高效修復信用。
三、完善各領域信用管理與服務
11.深化政務信用建設。健全政府誠信履約機制,實施政府合同誠信履約管理,開展政務誠信評價,完善政府失信行為認定標準和失信懲戒措施,按規定將政府及其部門(含下屬單位)的失信行為納入信用記錄,限制其申請補貼資金、試點示範、評先評優等。暢通政府違約失信投訴渠道,持續清理拖欠企業賬款。
12.加強經營主體信用建設。支援經營主體完善合規經營制度、管控信用風險,引導經營主體誠信經營、守信踐諾,並主動應用信用工具服務市場交易和生産經營。加強和規範招標投標領域信用管理,維護公平競爭、誠實守信市場秩序。推行商戶消費碼,優化消費環境,便利消費者放心消費。在確保資訊安全前提下,推進國有企業信用狀況主動披露,提升企業信用管理水準。
13.加強社會組織信用建設。加強社會組織信用資訊管理、共用、公開,強化社會組織信用監管和失信治理,引導社會組織誠信自律。推動行業協會商會對行業內企業開展公益性信用評價,建立完善行業自律性獎懲機制,發揮其對成員、對相關領域企業的行為引導、規則約束、權益維護等作用。
14.有序推進自然人信用建設。加快推進法律、金融、會計、審計、醫療、教育、家政、工程建設、生態環境、平臺經濟等領域從業人員和取得國家職業資格人員等重點職業人群的信用管理制度建設。探索建立個人信用積分機制,有條件的部門、基層單位可以使用積分機制為守信主體提供激勵措施。
15.全面強化司法執法體系信用建設。加強法院、檢察院司法公信建設,提高司法公信力。依法加大司法公開力度,保障群眾知情權。加強司法執法人員信用建設,建立執法人員信用記錄和信用承諾制度。
四、拓展信用市場化社會化實踐
16.深入推進信用融資服務。持續提升北京市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臺“融資對接+數據支援+政策直達”服務效能。按照應用需求擴大信用資訊歸集共用範圍,完善企業融資增信制度,提升信用數據賦能中小企業融資能力。匯集市、區兩級金融政策,支撐貼息政策兌付“免申即享”。支援金融機構深入挖掘信用資訊價值,開發特色、專項金融産品,有效提升中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比重和融資便利化水準。
17.推動信用交易發展。鼓勵信用服務機構依法依規採集商業合同履約資訊,支援有序推廣賒銷、分期付款、融資租賃等信用銷售模式。促進信用消費發展,合理增加消費信貸支援,打造面向消費者的信用應用場景。
18.加強平臺經濟領域信用建設。加強公共信用資訊和平臺企業經營資訊共用,鼓勵和引導平臺企業完善商戶、用戶、服務商等信用記錄,建立平臺內信用管理制度和平臺間失信聯合約束制度。加強對網路主播、自媒體、網路資訊內容多渠道分發服務機構(MCN機構)等信用監管。
19.推動信用賦能基層治理。深入開展信用社區、園區、商區建設。推動信用賦能社區治理,將信用管理與社區便民服務相結合,探索“信用換積分、積分換服務”等正向激勵機制。引導園區和商區建立健全經營主體信用檔案,將信用狀況與政策優惠、服務供給等深度融合,賦能園區服務精準分配與商區商戶精細化管理。加強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完善涉農信用資訊歸集共用,推動信用服務鄉村治理。
20.促進信用應用創新服務。深化信用在各領域、各行業創新應用,推進養老、托育、文旅、教育、健康、家政等領域健全行業信用體系。鼓勵拓展“信用+調解”“信用+供應鏈”等場景,充分運用信用手段賦能精準管理、高效服務和風險防範。
21.大力培育信用服務産業。創新信用服務業務模式,賦能公共服務、社會治理、産業發展、民生消費,有效支撐信用經濟發展。支援信用服務機構豐富信用服務和産品供給,規範參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行為。做優做精企業徵信市場,探索發展聚焦細分領域的企業徵信機構。鼓勵個人徵信機構增加個人徵信産品和服務供給。加強國際徵信交流,積極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和影響力的徵信機構。加強徵信監管,促進徵信行業規範健康發展。
五、優化信用環境弘揚誠信文化
22.持續提升各區信用環境水準。發揮各區社會信用統籌推進機製作用,對標全國城市信用監測指標,提升區域信用建設水準。各區結合實際開展“信用+”創新應用場景孵化,打造惠民便企“信用一區一品”特色品牌。做好全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範區創建和後評價工作。
23.推動區域信用合作共建。按照“標準協同、數據共用、結果互認、應用聯動”總體思路深入推進京津冀晉區域信用合作共建。進一步擴大公共信用資訊共用範圍,支援跨區域信用聯動應用場景建設,提升“信用代證”跨區域互認工作成效。建立完善重點行業領域信用監管聯動機制,探索構建信用監管共同體,完善信用獎懲協同聯動機制。
24.深入推進誠信文化建設。堅持弘揚誠信文化,開展信用進企業、進社區、進校園、進商圈、進園區、進大廳等“六進”和信用宣傳周系列活動,在各領域、各行業組織開展特色誠信主題活動,及時總結推廣誠信建設經驗做法和典型案例,支援新聞媒體開展誠信宣傳和輿論監督,打造“誠信北京”宣傳品牌,推動形成守信踐諾的良好社會風尚。健全科研誠信制度,營造誠實守信的良好科研環境。
25.全面加強誠信教育。深入開展公職人員誠信教育,不斷提升各級政府和公務員誠信履職意識、誠信行政水準。深化校園誠信建設,強化信用學科建設,鼓勵信用管理師職業技能人才培養,壯大信用專業人才隊伍。加強各行業領域誠信經營和職業道德教育,引導各類經營主體樹立契約精神,增強從業人員誠信執業意識。
六、組織保障
各部門、各區要結合實際抓好本方案貫徹落實,依託市、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制度,形成上下聯動、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經濟和資訊化局、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要加強統籌協調,各部門、各區要切實履行本領域、本地區信用建設責任,形成工作合力,促進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