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按照《北京市新技術新産品新服務認定支援辦法》(京科促發〔2024〕175號)要求,現開展北京市新技術新産品新服務(總第二十二批)認定申請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徵集內容及領域
(一)徵集內容
本次徵集的內容為北京市新技術新産品新服務。其中,新技術是指具備原創科學理論或在原有基礎上進行明顯改進和革新的技術;新産品是指以新技術原理或設計理念生産的全新産品,或是通過改善結構、材質、工藝等從而顯著提高性能、拓展使用功能的産品;新服務是指借助技術的重大突破,産生新變革的服務。
(二)徵集領域
新一代資訊技術:人工智慧、第六代行動通訊(6G)、量子科技、光電融合、關鍵軟體、晶片、類腦智慧等。
醫藥健康:高端醫療器械(二類、三類)、腦機介面、生物製造、細胞與基因治療、類器官技術等。
機器人和智慧製造:具身智慧機器人、積體電路裝備、高端儀器裝備和感測器、工業母機、原子級製造、智慧建造等。
新材料:航空航太材料,電子資訊材料、生物醫用材料等。
空天技術:可重復使用火箭、新一代商業衛星、航空關鍵零部件等。
綠色先進能源與低碳環保:碳捕集封存利用、綠色先進能源及技術、綠色建築等。
新型安全應急:立體監測預警系統及裝備、先進應急救援裝備、空域偵測識別和安防反制技術等。
二、申請條件
1.申請單位應為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註冊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技企業、高等學校、科研機構、醫療機構、科技型社會組織等創新主體。
2.申請單位無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失信記錄。
3.申請單位須在我國依法擁有所申報技術産品服務對應的自主智慧財産權,權屬清晰、無爭議及其他權利限制。
4.申請的技術産品服務須符合本市産業技術發展導向,圍繞新興産業和未來産業、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傳統産業優化升級的技術産品服務;須品質可靠、市場前景廣闊。
5.申請的技術産品服務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能夠通過基礎研究和原始創新,産生原創性、顛覆性科技成果;
(2)能夠帶動新興産業邁向高端,引導搶佔未來産業;
(3)能夠填補國內空白,支撐重要産業鏈供應鏈自主安全可控;
(4)能夠改造提升傳統産業,推動産業高端化、智慧化、綠色化。
6.申請的技術産品服務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科技倫理規範相關要求。
7.鼓勵類項目包括近兩年內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北京市科學技術獎和進入市級重大技術裝備“首臺(套)”、積體電路“首流片”、新材料“首批次”、醫藥“首試産”、信創“首方案”、中關村創新醫療器械目錄的技術産品服務。
三、申請方式
1.申請單位登錄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官網-政務服務-科創服務-北京市新技術新産品新服務認定,填報北京市新技術新産品新服務申請書進行申報。
2.申請單位線上填報時,可按需選擇新技術、新産品、新服務分別進行申請,每家單位申請總量不超過3個(高校院所以院係為單位),參數、規格、系列不同但屬於同一技術路線或同類別的技術産品服務不得重復申請,同一項目的型號/技術版本不超過3個。
四、申請材料
申請材料主要包括:
1.申請承諾書;
2.申請項目執行的現行有效的標準文本及其執行標準自主聲明公開的有關文件;
3.申請項目的檢驗報告或用戶使用報告或相關證書(醫療器械領域不需提供,須提供醫療器械註冊證等);
4.項目擁有自主智慧財産權的證明文件及説明摘要;
5.技術先進性和創新性的有關文件;
6.其他輔助材料。
五、申請及諮詢服務時間
申報網址:
https://service.kw.beijing.gov.cn/sxClient/
申請受理時間:2026年10月12日9:00(星期一)-2026年10月30日(星期五)18:00。
政策諮詢電話:010-88828845、010-88828846。
技術服務電話:010-55577943、010-55577958。
諮詢服務時間: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
申請主體可在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官網-政務服務-科創服務-北京市新技術新産品新服務認定-登入申報頁面-左側導航欄-常見問題-查看註冊和申請常見問題及解答。
六、政策宣講
為便於各單位了解政策,我委將組織兩場線上政策宣講會,請大家結合實際選擇參會方式。
參會方式一:騰訊會議參會。通過會議號報名參會,報名時請註明單位名稱和聯繫人、聯繫電話,每場限100人。具體為:10月12日(週一)上午9:30(#騰訊會議:973-175-083),10月12日(週一)下午14:30(#騰訊會議:657-970-488)。
參會方式二:線上直播觀看參會。直播觀看可通過瀏覽器訪問https://www.ncsti.gov.cn/kcfw/hkt/,進入科創服務—科創會客廳欄目,通過“正在直播”板塊同步觀看線上直播。直播參會不限人數,無需報名。
七、其他事項
(一)北京市新技術新産品新服務認定工作組(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和資訊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市市場監管局)從未指定、授權或委託任何機構和個人從事與北京市新技術新産品新服務認定工作相關的培訓、代理申請等活動,任何機構和個人的此類活動與工作組無關。
(二)涉密文件嚴禁上傳。
(三)申報材料自行留存,概不退還。
(四)申報項目提交審核後可允許補正修改一次。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
2026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