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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衛生、體育/醫藥管理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經濟和資訊化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6-10-09
  6. [發文字號] 〔〕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6-10-09
  9. [有效性] 是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經濟和資訊化局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等部門關於開展2026年高端醫療裝備推廣應用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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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推進高端醫療裝備創新發展,開展新技術新産品新場景大規模應用,按照《工業和資訊化部辦公廳 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國家藥監局綜合和規劃財務司關於開展2026年高端醫療裝備推廣應用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工信廳聯通裝函〔2026〕429號)要求,現將北京地區項目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廣應用項目重點方向

  面向高端醫療裝備重點産品和典型場景,遴選一批技術創新水準與臨床應用水準處於全國前列,對醫工協同創新、中試驗證、臨床研究、迭代升級與推廣應用等具有較強引領帶動作用的項目。本年度重點開展5個方向、16種重點産品和1類典型場景(見附件1)的推廣應用。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主體要求。原則上申報主體為牵头醫療裝備生産企業、牵头醫療機構和參與生産企業或醫療機構組成的醫工聯合體,聯合體內所有單位數量原則上不超過15個。其中,牵头醫療裝備生産企業、牵头醫療機構之一應註冊在北京市。

  (二)申報單位要求。醫工聯合體內所有單位須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環保、品質或醫療事故等,沒有司法、行政機關認定的違法失信行為或涉嫌違法正在接受審查等情況。牵头單位擁有較強的行業引領地位。每個單位最多牵头或參與申報3個推廣應用項目。同一單位在同一類別項目申報中,參加2個及以上聯合體的相關申報均視為無效。

  (三)申報産品要求。申報重點産品類項目的産品,牵头醫療裝備生産企業須已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器械註冊證。申報典型場景類項目中應用的核心産品,須由聯合體內單位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器械註冊證。

  (四)申報材料要求。申報材料及所附資質等應真實、合法,不得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等內容。

  三、推廣應用要求

  (一)産品使用要求。在推廣應用過程中,高端醫療裝備的使用應符合《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生産監督管理辦法》和《醫療器械臨床使用管理辦法》等有關要求。

  (二)組織保障要求。醫工聯合體應建立較為完善的醫療裝備研製生産、臨床研究管理和資金保障體系,醫療機構重點保障高端醫療裝備臨床應用研究及推廣的技術和環境條件,醫療裝備生産企業重點保障高端醫療裝備運作安全及改進提升的技術和軟硬體條件。

  四、工作程式

  (一)組織申報。請符合條件的單位,按照自願原則組成醫工聯合體,編寫申報材料(見附件2)。牵头單位對醫工聯合體內的參與單位資質和相關材料負責。提交材料具體要求如下:

  1.牵头醫療裝備企業在京內的,由牵头醫療裝備企業提交審查表(見附件3)紙質版一式兩份和加蓋公章的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三份,並將蓋章的申報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郵箱yiyao@jxj.beijing.gov.cn。于2026年10月12日中午前將紙質版材料遞交至北京市經濟和資訊化局(通州區留莊路3號院1號樓)。

  2.牵头醫療裝備企業在京外的,由牵头醫療機構將審查表(見附件3)電子版、蓋章的申報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郵箱yiyao@jxj.beijing.gov.cn。提交電子版材料截止日期為2026年10月12日中午前。(請在郵件中註明聯繫人)

  (二)初審推薦。北京市經濟和資訊化局、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分別對申報單位資質和申報材料進行審核並擇優向工業和資訊化部進行推薦。

  五、聯繫人及電話

  北京市經濟和資訊化局 王老師 010-55520753

  李老師 010-55521168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陳老師 010-55532466

  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陳老師 010-55526939

北京市經濟和資訊化局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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