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事業發〔2026〕4號
各區委組織部、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工委組織人事部、社會事業局,市屬各委、辦、局、總公司、高等院校人事(幹部)處,各人民團體人事(幹部)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落實國家專業技術人才管理服務改革試點對於完善職業資格國際(境外)認可機制的工作要求,穩步推進制度型高水準開放,持續優化首都營商環境,集聚重點産業專業技術人才,構建接軌國際的人才評價體系,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人才工作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國際職業資格認可目錄(2026年版)》(以下簡稱《目錄》,見附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錄架構和內容
(一)國際職業資格認可清單。涉及資訊技術、智慧製造、網路安全與雲計算、金融與工程服務等本市重點産業領域,幫助在京企業解決招募國際人才面臨的“識才難”、“評才難”的問題,構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引才用才機制,為持證人提供出入境、工作居住證、工作許可、職稱對應等便利服務保障。
(二)急需緊缺國際職業資格清單。聚焦破解重點行業高端人才供給不足問題,助力關鍵領域人才隊伍建設,精準匹配首都産業急需緊缺用人需求,為持證人提供升級服務保障。
(三)出海職業認證清單。面向國內外人才提供契合中國企業實踐的職業認證體系,推動中國標準與專業人才走向國際市場,吸引海外人才獲取中國技術標準,併為本土出海企業服務,為中國企業參與國際競爭提供人才支撐。
(四)國際職業資格互認清單。實現中外國際職業資格互認,破除跨境執業壁壘、實現人才標準等效互通,促進人才自由流動。
二、服務保障措施
為持有《目錄》內職業資格且與在京單位建立人事勞動關係的持證人,分層分類提供服務保障措施。
(一)國際職業資格認可清單保障措施
1.外籍人員可按規定辦理有效期5年以內的多次簽證或居留許可,符合條件的納入辦理永久居留便利通道,可向公安機關口岸簽證部門申請口岸簽證。
2.外籍人員辦理工作許可可不受學歷、學位、工作經歷限制,年齡可放寬至65周歲(高精尖産業領域可放寬至70周歲),符合外國高端人才(A類)條件的,可辦理5年以內的有效證件。
3.境外從業經歷可視同境內從業經歷。
4.中國籍人員可納入本市工作居住證辦理範圍。
5.部分職業資格可對應相應系列(專業)中級職稱,並可作為申報本市高級職稱的條件;本市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對符合條件的人員按照相應專業技術崗位任職條件和聘任程式,擇優聘任相應級別專業技術職務。
6.部分職業資格可按要求對應核發相關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並可同等享受本市技能人才培養相關政策待遇。
(二)急需緊缺國際職業資格清單保障措施
在享受上述全部保障政策基礎上,升級享受以下措施:
1.外籍人員可辦理人才簽證確認函,享受出入境便利,本人及家屬按高層次人才辦理簽證證件、永久居留。
2.符合條件的中國籍人員可享受赴港澳人才簽注政策,辦理有效期1至5年不等的多次赴港澳人才簽注。
3.中國籍人員在崗發揮作用突出,經本市用人單位推薦可申請辦理人才引進。
4.可對應相應系列(專業)副高級職稱,並可作為申報本市正高級職稱的條件。貢獻突出的可按照《北京市高層次、急需緊缺、特殊特藝人才高級職稱考核認定辦法》認定取得高級職稱,用人單位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聘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事業單位不受崗位總量和結構比例限制,正高級可破格聘用在二、三級專業技術崗位,副高級可破格聘用在五、六級專業技術崗位。
5.符合條件人員納入北京市高層次人才服務範圍,作為相關人才項目評選重要參考。
6.支援符合條件人員申報本市科技計劃項目。
(三)出海職業認證清單保障措施
1.外籍人員可辦理有效期5年以內的多次簽證或居留許可。
2.符合條件的外籍人員納入辦理永久居留便利通道,可向公安機關口岸簽證部門申請口岸簽證。
3.外籍人員辦理工作許可可不受學歷、學位、工作經歷限制,年齡可放寬至65周歲(高精尖産業領域可放寬至70周歲),符合外國高端人才(A類)條件的,可辦理5年以內的有效證件。
4.中國籍人員在辦理護照、港澳簽注方面可享受相關便利。
5.部分職業認證可對應相應系列(專業)中級職稱,並可作為申報本市高級職稱的條件;本市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對符合條件的人員按照相應專業技術崗位任職條件和聘任程式,擇優聘任相應級別專業技術職務。
6.支援科技企業自主設立職業資格評價體系和人才評價標準,助推中國標準走向海外。
(四)國際職業資格互認清單保障措施
除享受國際職業資格認可清單全部保障措施外,可按照備註條款享受考試科目減免等專項服務。
三、查詢驗證服務
依託京津冀國際職業資格證書查詢核驗平臺,為《目錄》內職業資格證書提供查詢驗證服務,辦理流程如下。
(一)申請查驗。用人單位註冊登錄京津冀國際職業資格證書查詢驗證服務平臺(https://easybeijing-certc.fesco.com.cn),提交職業資格證書相關資訊,線上申請查驗。
(二)線上受理。查詢驗證服務平臺對符合條件的查驗申請進行受理,並根據與證書發放機構等渠道的聯絡情況,線上告知用人單位查詢所需時間。對於提供虛假材料或不實資訊的,查詢驗證服務平臺有權拒絕受理其申請。
(三)核驗反饋。查詢驗證服務平臺將查詢驗證結果線上告知用人單位。其中,對驗證為真實的職業資格證書,查詢驗證服務平臺將告知驗證編碼。持證人可憑驗證編碼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beijing.gov.cn)“便民服務”欄目下載查詢驗證結果。
(四)結果使用。與在京單位建立人事勞動關係的持證人可憑查詢驗證結果減免相關證書公證認證材料,作為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辦理工作居住證、人才引進、工作許可等業務的依據。《目錄》內職業資格持證人在京津冀區域流動時,可按規定直接享受相應人才待遇,無需重新進行確認。
四、工作要求
(一)規範執業管理。持有《目錄》內國際金融、會計、醫師、教師等職業資格的專業人員,須按照相關行業部門實施辦法在北京市執業,提供專業服務。
(二)強化區域配套。鼓勵各區結合主導産業佈局、區域發展定位,研究出臺適配本區的配套支援舉措,從創新創業、人才培養、社會保障、評價激勵等方面細化服務舉措,精準服務目錄內持證人才,強化區域人才引育競爭力。
(三)實行動態調整。加強對《目錄》內職業資格發證情況、技術水準、持證人在京工作情況的跟蹤監測,及時將不符合要求的職業資格移出目錄,確保《目錄》的科學性與時效性。
(四)加強政策宣傳。依託政務網站、政務新媒體、政策宣講會等載體,面向用人單位、持證人開展多維度政策宣傳解讀。及時總結推廣政策落地典型案例,主動回應社會關切,營造支援國際人才來京創新創業的良好氛圍。
本通知自發佈之日起實施。《關於印發<北京市國際職業資格認可目錄(2025年版)>的通知》(京人社事業發〔2025〕11號)同時廢止。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人才工作局
2026年9月7日
(此件公開發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