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26〕345號
各區教委,各職業院校,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全國教育大會精神,落實《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2024—2035年)》《教育發展“十五五”規劃》總體工作部署,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提升職業教育教學水準,培育優秀教學成果,市教委決定開展2026年北京市職業教育教學改革項目立項工作(以下簡稱“教改項目”)。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緊扣首都高精尖産業、現代服務業、高品質民生、高水準對外開放發展需求,立足職業教育類型定位,深化職普融通、産教融合,發揮教學改革研究的基礎性、先導性作用,設立40項左右重點項目、160項左右一般項目,切實解決首都職業教育改革發展中的理論與現實問題,服務首都高品質發展。
二、申報要求
1.項目以團隊的方式申報,支援跨院校、跨領域聯合申報,鼓勵吸收優秀行業企業參與教學改革。
2.申報項目須有一定研究實踐基礎,由各單位擇優推薦,推薦數量不超過10個。項目負責人應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具備項目管理能力,能有效組織團隊,調動各種資源開展改革。
3.同一單位的單一項目成員不得超過5人。不同單位聯合申報項目,每單位至少有一名項目成員,每增加1個單位,項目成員可增加1人且總數不得超過8人。
4.項目負責人限主持申報1個項目;作為項目成員參加的項目(含主持項目)總數不得超過3項。現任校領導作為項目負責人的項目,數量不得超過本單位推薦總數的30%。
5.各單位參照《2026年北京市職業教育教學改革項目選題指南》(見附件)和《北京市職業教育教學改革項目選題白皮書(2026年)》(從項目管理系統下載)組織申報,項目團隊可根據實際情況設計具體題目,題目應科學、嚴謹、規範、簡明,一般不加副標題,聚焦真問題,突出理論研究與教學實踐相結合。
6.各區教委、各職業院校、有關單位要組織好項目申報、實施和管理工作,各相關單位須對立項項目給予一定的經費支援。
三、工作安排
(一)單位推薦
各推薦單位登錄北京市職業教育教學改革項目管理系統(https://bjzj.bjedu.cn/jxgg/,用戶名和密碼不變),組織填寫申報材料,申報日期截至10月16日,可提前登錄系統下載申報書樣例。
各推薦單位通過系統分配賬號給項目團隊,各項目團隊通過系統填寫申報材料,項目申報完成後,由推薦單位在系統中導出《2026年北京市職業教育教學改革項目申報匯總表》,蓋章後在系統中統一提交。推薦項目須在單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
高職院校、中專學校、其他院校及教育科研單位申報的項目由學校(單位)組織推薦;各區屬職業高中、社區教育、成人教育機構、區教育科研單位申報的項目由區教委組織推薦;多單位聯合申報的項目由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組織推薦。
(二)市級評議
市教委組織專家對申報材料開展評審,經綜合評議,確定2026年北京市職業教育教學改革項目立項名單並適時公佈。
(三)項目管理
教改項目週期一般為3年,實行全過程管理,強化各環節品質監控,確保項目研究有序推進、取得實效。
1.開題論證。項目立項公佈後3個月內,由項目推薦單位組織開題論證會,會後將開題報告、論證情況等材料提交市教委備案,備案通過後方可開展研究,備案不通過的項目予以撤銷。
2.中期檢查。市教委組織中期檢查,重點檢查項目進度與階段性成果。對進展緩慢、偏離方向的項目,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項目予以撤銷。
3.結題驗收。市教委組織結題驗收,驗收結果作為教學成果培育和項目推廣應用的重要依據。評價結果劃分為“優”“良”“中”“差”四個等級。結論為“優”“良”的項目,予以認定;結論為“中”的項目,限期整改,整改後達標的項目,予以認定;結論為“差”的項目,予以撤銷。對驗收不通過的項目,取消項目負責人下一週期申報資格。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26年9月2日
(此件公開發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