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服務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農業、林業、水利/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農業農村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6-08-17
  6. [發文字號] 京政農發〔2026〕35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6-08-21
  9. [有效性] 是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農業農村局關於廢止和宣佈失效部分文件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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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政農發〔2026〕35號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行政規範性文件及政策措施動態清理要求,市農業農村局對現行有效的有關文件進行了清理。經清理,決定對5份文件予以廢止,對24份文件宣佈失效。

  凡廢止、宣佈失效的文件,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停止執行,不再作為行政管理依據。

  特此通知。

北京市農業農村局    

2026年8月17日  

附件1

決定廢止的文件目錄

附件2

宣佈失效的文件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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