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函〔2026〕277號
各高等學校:
為指導各高校進一步強化實驗室安全工作,現將《關於進一步強化北京地區高校實驗室安全管理主體責任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學校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
北京市農業農村局
北京市衛生健康委
北京市應急管理局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7日
(此件公開發佈)
關於進一步強化北京地區高校實驗室安全管理主體責任的若干措施
為全面提升北京地區高校實驗室安全管理水準,有效防範和堅決遏制實驗室安全事故,切實保障師生生命財産安全和校園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和市委市政府相關規定,現就進一步加強北京地區高校實驗室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措施。
一、工作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理念,切實增強紅線意識、底線意識、風險意識和責任意識,嚴格落實“三管三必須”要求,全面加強高校實驗室安全工作,切實保障師生生命財産安全。
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嚴格落實高校主體責任,健全“學校-二級單位-實驗室”三級責任體系,明確學校黨政主要負責人、黨政領導班子成員,二級學院黨政領導班子以及實驗室內各層級的安全管理責任,依職責壓緊壓實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確保黨政齊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
堅持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強化源頭管控與全過程管理,構建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體的安全防控體系,完善準入制度與培訓機制,實現危險源閉環管理。
堅持區分主體、分類管理。制定高校實驗室分級分類指引,建立全市高校實驗室臺賬。根據不同辦學主體,強化分類管理。對隸屬教育部門的市屬高校,由市級教育部門會同其他部門指導學校加強實驗室安全管理;對隸屬其他部門的市屬高校,由所屬部門依職責許可權會同其他部門指導學校加強實驗室安全管理;對在京中央部委屬高校,按照舉辦單位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統一部署,通過組織座談交流、開展指導服務、組織業務培訓、發佈工作提示等方式,由市級教育部門依職責許可權會同其他市級部門配合其上級主管單位強化實驗室安全管理。
堅持履職盡責、失職追責。健全完善制度標準,嚴格監督執法,嚴肅責任追究。對履職不力、引發事故的嚴肅追責,對履職盡責的依法依規免責減責。
二、強化高校主體責任
各高校要充分認識實驗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始終堅守實驗室安全底線,進一步細化學校、二級單位、實驗室三級聯動安全管理責任體系,明確各層級職責。
1.壓實校級領導班子責任。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履職盡責、失職追責,嚴格落實安全責任制,完善內部監管體制,強化依法依規管理。學校黨委要統籌發展和安全,將實驗室安全納入學校事業發展規劃,學校黨委常委會會議每年專題研究實驗室安全工作。校長辦公會議每學期研究實驗室安全工作,制定實驗室安全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學校黨政主要負責人是學校實驗室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實驗室工作的校領導要協助一把手做好實驗室安全工作,其他校領導在分管範圍內負有支援、監督和指導基層工作職責。
2.細化各層級管理責任。學校要明確負責實驗室安全工作的主要職能部門,明確安全管理職責,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協同推進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學校二級單位履行主要責任,二級單位黨政負責人是本單位實驗室安全工作主要領導責任人。實驗室負責人是本實驗室安全工作的直接責任人。項目負責人是項目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3.強化一線人員安全責任。實驗室要明確各崗位安全職責,實驗室負責人要嚴格落實安全準入、個人防護、隱患排查整改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要求。項目負責人(導師及教學課程任課教師)須對項目進行危險源辨識和定期風險評估,並制定防範措施及現場處置預案。進入實驗室學習或工作的所有人員均須遵守實驗室安全準入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取得準入資格後,嚴格按照實驗操作規程或實驗指導書開展實驗。
三、規範實驗室安全管理
4.強化制度管理。各高校要進一步健全完善實驗室安全規章制度體系,建立完善科研、教學、實訓等各類實驗室資訊臺賬並定期更新。要根據學科特點、風險分佈,精準明確實驗室分級分類辦法,科學制訂管理制度,明確管控重點和責任要求,規範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與動態調整工作。二級單位要結合本單位學科特點與實際,制定操作性強、有針對性的實驗室安全規章制度。各實驗室要結合自身實際,進一步完善本實驗室安全教育、人員準入、日常巡查整改、風險評估等全流程管理制度。
5.強化人員管理。各高校要壓緊壓實實驗室負責人實驗室安全的直接責任與項目負責人項目安全的第一責任,要制定可量化考核的安全工作標準,形成權責清晰、運作高效、閉環管理的校內安全管理格局。要構建分級分層的實驗室安全培訓體系,按照“嚴入、強訓、必考”的準入原則,針對學生、實驗人員、項目負責人、管理員、實驗室負責人等不同群體開展準入培訓,考核合格方可進入實驗室。要針對學生高流動性特點,開展定期培訓與專項考核,教育、提示、引導學生自覺遵守實驗室規章制度。
6.強化日常管理。在日常工作中,涉及危險化學品等重要危險源的實驗活動需認真開展風險評估,制定危險實驗安全操作規程,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實驗並做好個體防護。學校、二級單位和實驗室要針對性的制定應急預案和應急演練制度,明確應急處置流程與聯動機制。要切實保障應急必需的人員、物資、裝備和經費,定期檢查維護,常態化開展針對性應急演練,提升快速響應與協同處置能力,防止損失擴大。
7.加大技防管理。要大力開展科技創安,加大經費投入,加快推進實驗室安全智慧化、數字化建設,運用物聯網、視頻監控、智慧傳感、人工智慧(AI)等技術,實現危險源全週期溯源、氣瓶使用狀態監測、違規行為自動識別與預警、環境參數實時監測等功能,構建“人防+物防+技防”一體化安全防控體系,提升安全管理智慧化、精細化、高效化水準。
四、加強監督檢查
8.建立專家指導與技術支援機制。發揮北京市高等教育學會的組織作用,由其實驗室工作研究分會牵头,聯合高校、科研院所、行業協會等單位,組建北京市高校實驗室安全專家指導組,開展政策諮詢、分級分類標準研究、安全技術推廣、安全風險評估等工作,定期對高校實驗室安全管理體系建設、技防設施配備與運作、風險防控能力等進行專業評估和精準指導,及時破解高校實驗室安全管理中的難點堵點問題。
9.完善抽查檢查與互學共鑒工作機制。各高校要常態化開展實驗室全覆蓋安全檢查,建立“問題發現-反饋-整改-復核”的閉環管理機制。定期匯總梳理安全問題,形成問題清單並向所屬主管部門通報,限期整改、逐項銷號。立足北京地區高校分佈實際,持續推動實驗室安全協作和分級分類標準化管理,每年組織高校開展實驗室安全交叉檢查、經驗交流、典型案例分享等活動,加強高校聯動、資源共用、經驗互鑒,推動交叉檢查與互學共鑒全覆蓋。
10.強化監督考核與結果運用機制。各高校要健全校內三級考核與閉環管理體系,完善校內追責問責辦法,將考核結果與校內資源配置、項目申報、評優評先、職稱評審等剛性掛鉤。市級教育部門將聯動有關中央有關部委和市級部門,組織專業力量不定期開展抽查檢查。強化市級各部門間問題線索移交共用,對安全責任不落實、隱患整改不力、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高校及人員,通報其上級主管部門。強化結果應用,將監督檢查情況、考核結果與高校黨組織年度述職、市級財政支援、重點學科建設、科研項目推薦、招生計劃調控、平安校園建設等工作直接掛鉤。在京中央部委屬高校領導幹部履職情況根據領導幹部管理許可權及時報告其上級主管部門。
五、加強措施見效
11.加強組織領導。各高校要切實加強對實驗室安全工作的領導,黨政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負總責;分管負責人要加強統籌協調,推動工作落實。各二級單位要切實擔負起本單位實驗室安全的主要管理職責,黨政負責人要靠前指揮,將安全要求貫穿于教學、科研、管理全過程,確保責任到崗、任務到人、措施到位。要加強區域合作,建立健全跨單位、跨學科的交叉互查、聯合督查機制,提升隱患排查與協同治理的工作效能。學校要將實驗室安全作為黨建考核、平安考核、年終考評等考核評價工作的重要內容。
12.加強隊伍建設。各高校要加強實驗室安全管理隊伍建設,配齊配強學校、院(係)兩級專兼職管理力量,建立健全與其職責相匹配的崗位津貼、職稱評定、職務晉陞等保障機制,提升隊伍穩定性與專業認同感。要加強管理人員與實驗室技術人員的分層分類培訓,定期復訓與考核,提升專業素養與履職能力。
13.建設安全文化。各高校要將安全素養作為人才培養核心評價指標,把實驗室作為培養學生安全素養的重要平臺載體,加強實驗室安全宣傳教育,普及安全知識,推廣先進經驗和典型案例。鼓勵師生參與安全管理,發現報告安全隱患,營造“人人講安全、事事為安全、時時想安全、處處要安全”的校園安全文化氛圍。
14.加大經費投入。各高校要設立實驗室安全專項經費,納入學校年度預算,保障安全設施建設、維護更新、隱患排查整改、培訓演練、防護用品配備等實際需要。鼓勵高校多渠道籌措資金。
15.主動對接監管。高等學校要面向社會,依法自主辦學,實行民主管理。自覺遵守安全生産、消防、治安、環境保護、特種設備、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等領域相關要求,主動接受市區監管部門監督。
16.本文件適用於在京所有高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