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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科技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經濟和資訊化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6-07-23
  6. [發文字號] 〔〕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6-07-23
  9. [有效性] 是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經濟和資訊化局關於開展2026年度智慧工廠梯度培育行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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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關單位:

  按照《工業和資訊化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國務院國資委辦公廳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國家數據局綜合司關於開展2026年度智慧工廠梯度培育行動的通知》(工信廳聯通裝函〔2026〕343號)要求,為加快培育智慧工廠,推動製造業數字化轉型智慧化升級,現組織開展2026年度智慧工廠梯度培育行動。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礎級和先進級智慧工廠培育工作

  基礎級智慧工廠聚焦數字化改造、網路化連接開展建設,推動數字化普及;先進級智慧工廠在自評為基礎級智慧工廠前提下,聚焦數字化轉型、網路化協同開展建設,打造區域行業領先的發展標桿。基礎級和先進級智慧工廠均須滿足《智慧工廠梯度培育要素條件(2026年版)》(附件1,以下簡稱《要素條件》)相關要求,參考《智慧製造典型場景參考指引(2025年版)》(以下簡稱《場景指引》)開展建設。

  各區經信主管部門應組織本區規上企業開展基礎級智慧工廠自評自建,做好先進級智慧工廠培育和推薦工作,並將名單報送北京市經濟和資訊化局。

  二、卓越級智慧工廠培育工作

  卓越級智慧工廠按照《要素條件》要求,聚焦數字化轉型、網路化協同和智慧化升級開展建設,打造全國領先的發展標桿。

  (一)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在北京市內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屬等有行業特殊情況的,允許法人的分支機構申報),並滿足《要素條件》基礎要求。

  2.申報主體已完成智慧工廠建設並獲評先進級智慧工廠,智慧製造達到國內領先水準,開展了人工智慧技術應用探索,並達到卓越級智慧工廠要素條件要求。

  3.申報主體須配合開展現場核查、技術推廣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組織實施

  1.申報主體參考《場景指引》,按照《要素條件》《卓越級智慧工廠項目申報材料清單》(附件2)編制申報書,于2026年8月15日前完成線上申報,並將加蓋公章的紙質版申報書(一式兩份,須與線上填報一致)郵寄至北京市經濟和資訊化局。申報主體對申報內容真實性負責,並確保申報材料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

  2.北京市經濟和資訊化局牵头組織項目推薦工作。

  3.工業和資訊化部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開展卓越級智慧工廠專家評審、現場抽查、名單發佈和宣傳推廣。

  三、領航級智慧工廠培育工作

  領航級智慧工廠按照《要素條件》要求,聚焦數字化轉型、網路化協同和智慧化變革開展建設,探索未來製造模式,打造全球領先的發展標桿。

  (一)申報條件

  1.申報主體在北京市內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石油石化、有色金屬等有行業特殊情況的,允許法人的分支機構申報),並滿足《要素條件》基礎要求。

  2.申報主體須為本行業本領域領軍企業,核心産品具有全球競爭力,且有必要的資金、人才、技術等資源投入領航級智慧工廠建設。

  3.申報主體須已獲評卓越級智慧工廠,智慧製造達到全球領先水準,並按照領航級智慧工廠要素條件要求推動人工智慧等新技術廣泛深度應用,探索未來製造模式和新一代智慧製造系統架構,加速創新範式、生産方式和管理模式變革。

  4.申報主體須配合開展現場核查、技術推廣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二)組織實施

  1.申報主體參考《場景指引》、《要素條件》,按照《領航級智慧工廠項目申報材料清單》(附件3)編制申報書,于2026年8月15日前完成線上申報,並將加蓋公章的紙質版申報書(一式兩份,須與線上填報一致)郵寄至北京市經濟和資訊化局。申報主體對申報內容真實性負責,並確保申報材料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

  2.市經濟和資訊化局牵头組織項目推薦工作。

  3.工業和資訊化部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國家智慧製造專家委開展領航級智慧工廠專家評審、現場抽查和答辯,形成培育名單,並進行宣傳推廣。

  4.培育對象在國家智慧製造專家委指導下開展領航級智慧工廠建設,培育期不超過2年。達到培育目標的企業,及時向北京市經濟和資訊化局提交驗收申請。經市經濟和資訊化局初審後,工業和資訊化部會同相關部門進行驗收認定,併發布名單和宣傳推廣。

  四、其他事項

  1.請各區經信主管部門加強對智慧工廠的分級指導和監督管理,鼓勵各區給予智慧工廠相應政策支援。

  2.智慧工廠項目申報、評審、管理、評估等工作基於智慧製造數據資源公共服務平臺(www.miit-imps.com)開展。

  3.材料報送方式

  材料郵寄:北京市通州區留莊路3號院1號樓,梁亞楠13126835465

  申報平臺技術支援:中國資訊通信研究院,聯繫方式:15010075395 18610885074

北京市經濟和資訊化局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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