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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農業、林業、水利/農業、畜牧業、漁業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6-05-19
  6. [發文字號] 京糧發〔2026〕14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6-06-15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關於切實做好2026年糧食收購有關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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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糧發 〔2026〕 14號

各區發展改革委(糧食和儲備局),北京市首農食品集團有限公司、北京市皇城糧油有限責任公司、其他有關企業,北京市糧食行業協會:

  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十部門《關於做好2026年糧食收購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國糧糧〔2026〕112號)要求,結合本市夏糧生産實際,現就做好本市2026年糧食收購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抓好糧食收購工作的重要意義

  今年是“十五五”開局之年,抓好糧食收購工作意義重大。做好糧食收購工作,是堅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確保糧食穩定安全供給的重要舉措。各涉農區要始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開展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學習教育為契機,實事求是、求真務實,根據糧食流通形勢變化和購銷特點,加強統籌謀劃,科學制定方案,創新優化舉措,出實招求實效,不折不扣抓好糧食收購相關政策措施落實,保障農民售糧渠道順暢,維護糧食市場平穩運作,有序推進糧食收購相關工作順利開展。

  二、做好要素保障,精心組織糧食市場化收購

  各涉農區糧食和物資儲備部門要堅持市場化理念,加強收購工作統籌組織。要圍繞“有倉收糧、有錢收糧、有人收糧、有車運糧”等收購要素環節,提前開展倉容摸排,充分挖掘倉容潛力;進一步健全糧食市場化融資機制,打通資金籌措渠道,滿足各類經營主體收購資金需求,支援引導糧食購銷企業、合作社、經紀人等多元主體入市收購,努力拓寬農民售糧渠道;組織開展糧食收購政策、流程操作等培訓,加大倉儲、質檢重點環節培訓力度,不斷提高人員業務素質和操作能力;要指導轄區內收購企業加強與相關物流載體的需求對接,科學安排運輸計劃,協調做好重要時段、重點區域、關鍵節點運力保障,促進收購糧食高效順暢流通。首農食品集團、皇城糧油等國有糧食企業要充分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利用倉容、資金、渠道等資源優勢,積極組織入市收購,促進市場流通。

  三、強化底線思維,發揮政策性糧食收購托底作用

  各涉農區糧食和物資儲備部門要切實履行轄區內糧食收購的主體責任,保護種糧農民合理收益和種糧積極性,堅決守住農民“種糧賣得出”的底線。要加強對生産形勢、市場走勢及氣象變化的監測預警,積極研究應對措施,認真貫徹執行《北京市糧食應急收購預案》,嚴格落實區政府托底收購政策。要加強糧食品質安全風險監測,一旦發生新糧品質下降,階段性售糧不暢等情況,採取地方臨儲等針對性措施妥善處置,嚴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糧食流入口糧市場和食品生産企業。必要時啟動“郊區收購轉儲”政策,將國有糧食企業收購的品質符合要求的郊區自産糧食轉入地方儲備糧,切實保護種糧農民利益。

  四、踐行宗旨意識,持續優化為農為企服務水準

  各相關單位要主動適應售糧新變化,注重服務品質,在尊重農民意願的前提下,創新方式完善舉措,有序推廣預約收購,不斷提高農民售糧體驗。要統籌考慮糧源分佈和倉容情況,合理布設收購網點,方便農民就近售糧,靈活調整作業時間,必要時早開門、晚收秤,滿足農民售糧需求。要完善諮詢講解、接卸指引、過磅稱重、扦樣檢驗、賬款清算等現場服務,按規定明碼標價,做到價格上墻、標準上榜、樣品上臺。要及時發佈糧食生産、品質、收購、價格等相關資訊,做好天氣提醒服務,引導農民適時適價售糧、企業均衡有序收糧。對售糧農民反映的問題和訴求,要迅速回應,積極解決,規範解讀糧食收購、稅收、補貼等制度規定,做好送政策進企業、進農戶服務。指導農戶做好糧食收穫、儲存保管工作,降低糧食損耗,助農減損增收,切實解決農民實際問題。

  五、完善長效機制,做好糧食收購信貸資金保障

  各涉農區糧食和物資儲備部門、首農食品集團、皇城糧油公司要切實落實好糧食收購資金籌措主體責任,摸底糧食收購企業在本市開展糧食收購業務的資金需求,主動與農業發展銀行等金融機構溝通對接,支援金融機構落實信貸政策措施,因地制宜為企業入市收購創造良好的資金支援條件。區糧食和物資儲備部門要充分做好地方儲備糧收儲輪換資金保障工作,主動協調農業發展銀行落實好相關文件精神,確保地方儲備糧收儲輪換順利進行;完善糧食市場化收購資金長效保障機制,指導糧食收購企業多渠道、多方式籌集市場化收購資金,加強資金使用監管,督促企業嚴格按照《農民售糧款兌付管理辦法》要求及時、足額兌付農民售糧款,嚴禁出現擠佔挪用資金、“賣糧難”、“打白條”等問題。

  六、加大監管力度,切實維護糧食收購市場秩序

  各涉農區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強化協同監管,主動協調市場監管部門嚴格落實監管責任。要聚焦收購公示、質價標準執行、品質安全檢驗、售糧款兌付等重點環節,依法規範糧食收購活動。督促相關主體加強非自動衡器管理,依程式做好計量檢定,確保準確計量。要加大收購現場檢查力度,督促糧食收購企業認真履行主體責任,嚴格執行糧食收儲政策和法規制度標準,強化收購流程管控。要充分發揮12325、12315監管熱線作用,靈活運用現場巡查、視頻抽查、資訊化監管等手段,不斷提升監管效能。嚴肅查處拖欠農民售糧款、壓級壓價等坑農害農行為,嚴厲打擊“以陳頂新”“轉圈糧”等損害國家利益的行為。糧食行業協會要加強行業自律,引導企業遵紀守法、誠信經營,合力營造良好市場環境。

  七、壓實主體責任,堅決防範生産安全事故發生

  各相關單位要壓緊壓實安全生産主體責任,深刻吸取生産安生事故教訓,緊扣季節性安全問題易發環節、易發部位、易發領域,抓實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推進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落地落實,進一步強化糧食收購各環節風險識別、分級管控和制度執行。嚴格人員安全教育和安全作業管理,落實值班巡查制度。督促企業加強糧食收購現場機械設備、運輸車輛和入庫作業管理,及時清理粉塵等易燃易爆物,嚴格落實“一規定、兩守則”、糧食倉儲作業“十個嚴禁”、有限空間作業“十必須十嚴禁”等安全生産要求,加強作業人員崗前教育培訓,堅嚴防生産安全事故發生。

  八、加強組織領導,確保糧食收購工作順利開展

  各涉農區糧食和物資儲備部門要認真落實糧食安全黨政同責要求,把做好糧食收購工作作為提升糧食安全保障水準、保護種糧農民利益的重要舉措,不折不扣抓好落實。要強化底線思維和問題導向,對收購中可能出現的困難問題,加強前瞻性謀劃和針對性安排,週密制定工作方案和應對預案。要進一步健全糧食收購協調工作機制,強化部門間協同聯動,紮實推進糧食收購各項工作開展。要把調查研究貫穿糧食收購工作全過程,主動深入田間地頭和收購一線,廣泛聽取種糧農民、收購企業等各方面意見建議,不斷優化收購政策措施。發生重大問題時要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和市有關部門報告。

  各涉農區糧食和物資儲備部門要認真梳理糧食收購相關工作任務,詳細掌握收購工作有關數據,嚴格按照時間節點要求報送相關材料至市糧食和儲備局糧食儲備處。一是摸底梳理轄區內糧食品種、播種面積、預計單産、分佈、種植大戶和合作社等糧食生産情況,收購網點名單和設置情況以及本區應急收購預案,于2026年6月20日前、11月20日前分別將夏糧、秋糧上述情況匯總報送;二是收購期間要主動對接收購企業、糧食經紀人等收購主體和種植大戶、合作社等生産主體,詳細掌握糧食收購數量及銷售去向,收購季結束後及時總結收購相關工作情況,于2026年9月30日前、2027年3月31日前分別將夏糧、秋糧收購數量及銷售去向匯總情況和收購工作總結按照要求及時報送。

  首農食品集團、皇城糧油公司要切實體現國有企業的責任擔當,做好應急收購相關倉容、人員、資金、運力等各項準備,制定應急收購預案,于2026年6月20日前、11月20日前分別將夏糧、秋糧收購工作準備情況和應急收購預案報送市糧食和儲備局糧食儲備處。

  各區糧食和物資儲備部門、首農食品集團、皇城糧油公司要及時總結糧食收購資金需求摸底及保障情況、糧食市場化收購資金長效保障機制建立及完善情況、與農業發展銀行等金融機構溝通對接情況等糧油收購資金籌措有關工作情況,于2026年9月30日前、2027年3月31日前分別將上述工作開展情況形成夏糧、秋糧匯總工作報告,報送市糧食和儲備局財務審計處。

北京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2026年5月19日  

  (聯繫人:糧食儲備處 田來華,電話:55574699;財務審計處 耿新瑩,電話:55574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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