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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經濟和資訊化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6-06-11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6-06-11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經濟和資訊化局關於開展2026年度市級綠色工廠和綠色工業園區徵集工作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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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製造業綠色低碳發展行動方案(2025—2027年)》《綠色工廠梯度培育及管理暫行辦法》和《北京市綠色製造單位培育管理暫行辦法》,現組織開展本市2026年度市級綠色工廠和綠色工業園區徵集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原則

  工廠或園區在滿足《綠色工廠梯度培育及管理暫行辦法》和《北京市綠色製造單位培育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要求的基礎上,根據自願的原則,按照相關評價標準開展自評價和進行申報。

  二、具體申報要求

  (一)新申報綠色工廠和綠色工業園區

  申報工廠、園區請登錄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管理平臺(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簡稱“管理平臺”),在“省級”欄目下,如實自主填報申報表完成自評價,並按要求提供有關佐證材料(管理平臺提供申報政策解讀和填報説明視頻),不再需要提交第三方評價報告。

  申報綠色工廠的應是依法設立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者視同法人的獨立核算單位,且在北京市行政區域範圍內從事實際生産。申報對象分為重點行業和非重點行業,屬於重點行業的按照相應行業要求進行自評價,不屬於重點行業的按照通要求進行自評價。申報綠色工業園區的單位按照綠色工業園區評價要求進行自評價。

  (二)現有綠色工廠和綠色工業園區

  請各區工業和資訊化主管部門組織現有國家和市級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對照管理平臺自評價要求準備自評價材料,後續將通知相關單位在管理平台中正式填報。

  三、工作要求

  申報單位請於2026年7月17日前在管理平臺報送申報材料,各區工業和資訊化主管部門請於2026年7月20日前將推薦企業通過管理平臺報送市經濟和資訊化局。

  各區工業和資訊化主管部門按照“優中選優、寧缺毋濫”的原則擇優推薦,加大對企業、園區的各項評價指標數據和佐證材料真實性、準確性、先進性的審核力度,確保品質。

  北京市經濟和資訊化局將組織專家對填報材料進行評審,如發現企業、園區存在數據或材料造假,將從名單中移出,並禁止三年內再次申報。

  四、聯繫方式

  申報諮詢:耿恩澤,010-55520946。

  特此通知。

北京市經濟和資訊化局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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