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服務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政務公開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經濟和資訊化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6-06-08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6-06-08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經濟和資訊化局關於開展第二批製造業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建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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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關單位:

  為落實《製造業數字化轉型行動方案》(國辦發〔2024〕25號)工作要求,按照《工業和資訊化部辦公廳關於開展第二批製造業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建設工作的通知》(工信廳規函〔2026〕238號,附件1)有關安排,現組織開展第二批製造業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建設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數促中心的申報對象應為依法依規設立的獨立法人單位。可由1家單位單獨申報,也可由多家單位以聯合體形式共同申報。對於聯合申報的,&&單位與成員單位需簽訂聯合協議,協議中應明確雙方實施數字化轉型服務的責任,義務及利益分配機制等。

  二、申報條件

  (一)有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有必要的服務設施,條件和能力,經營和財務狀況良好,具備可持續發展能力,可以為製造業中小微企業提供優惠服務。近三年無不良信用記錄,無較大及以上安全,環保等事故,且無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二)有明確服務的主要行業,服務的主要行業原則上不超過3個,範圍包括石化化工,鋼鐵,有色,建材,機械,航空,船舶,汽車,電力裝備,輕工,紡織,食品,醫藥,電子資訊製造等行業。

  (三)有較強的專業化服務能力,資源整合能力和生態構建能力,有兩年以上服務相關行業和地區的經驗,能為細分行業領域轉型需求精準賦能,為區域內行業企業提供評估諮詢,方案開發,項目實施,供需對接,設施聯通,數據共用,人才培訓,政策宣貫等數字化轉型專業服務,面向行業積累數據集,模型庫等,促進行業知識經驗沉澱,轉化與復用。

  (四)所在地應為其服務行業的主要聚集區或行業資源集中的地區。

  三、工作程式

  (一)建設主體參考《建設指引》(附件2)編制《製造業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建設方案》(附件3),于2026年6月20日前在製造業數字化轉型綜合資訊服務平臺(https://szgx.miit.gov.cn/zzyszh/)完成線上申報,並將加蓋公章的紙質材料(一式兩份,須與線上填報一致)寄送至市經濟和資訊化局。

  (二)市經濟和資訊化局組織開展初篩推薦工作,審核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擇優推薦對象。

  (三)工業和資訊化部將按程式確定入選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名單。

  四、其他事項

  (一)請各區工業主管部門加強組織領導,做好宣傳推廣和指導監督工作。

  (二)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建設主體要嚴格按要求編制建設方案,附相關證明材料,並對材料真實性、完整性負責。

  (三)材料郵寄:北京市通州區留莊路3號院1號樓,王老師18840617619。

  諮詢電話:王老師18840617619;

  技術支援:中國資訊通信研究院,聯繫方式:010-62303123。

  特此通知。

北京市經濟和資訊化局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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