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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科技、教育/其他
  2. [發文機構]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6-05-30
  6. [發文字號] 京教人〔2026〕6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6-06-08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26年中小學特級校長評審工作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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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教人〔2026〕6號

各區委教育工委、區教委,燕山教委、經開區社會事業局:

  根據市委組織部、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聯合印發的《關於北京市深入推行中小學校長職級制度的實施意見》,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組織開展第四批中小學特級校長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範圍與對象

  本市幼兒園、中小學、職業高中、特殊教育學校、專門學校中,2026年6月30日前尚未到達退休年齡或按規定已辦理延長退休手續的在職在崗正職黨組織書記、校(園)長,經區組織部門或教育工委正式任命的在法人單位主持學校全面工作的執行校長(以下統稱“中小學校長”)。

  非區教委所屬中小學按照屬地原則,組織中小學校長申報和推薦。

  二、結構比例

  市教委根據全市中小學校長總人數測算出特級校長的總指標數,按照總指標數的80%控制總體比例,並結合目前特級校長隊伍建設情況,按照1:2的推薦比例,確定下達各區特級校長推薦指標(附件1),預留出未來兩年的發展空間。

  三、申報條件

  1.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要求。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凝心鑄魂,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黨組織領導的校長負責制,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弘揚踐行教育家精神,築牢教育家精神踐行主陣地;具有優良師德師風,受到學生、家長和群眾好評。

  2.學歷要求。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專業技術職務要求。應具有高級及以上教師專業技術職務。

  4.教育教學管理工作要求。中小學校長每學期聽評課(主持或參與教研活動、德育活動或黨課等)不少於40節(次),幼兒園園長每週進班不少於1天。

  5.職級年限要求。應取得職級高級滿四年,達到高級(一等)條件。

  6.辦學治校能力要求。具備紮實的專業素養、過硬的辦學治校本領和團隊管理能力,深耕教育教學改革實踐,履職成效突出;統籌學生全生命週期成長,積極開展育人關鍵環節和重點領域改革實踐探索,創新學生多元發展和培養機制,以課程為關鍵載體和核心支撐,形成課程創新賦能發展的新樣態,善於以“新域”創“新質”;在推動基礎教育綜合改革、發展素質教育、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品質等方面發揮輻射、引領、帶動作用,在全市乃至全國具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

  7.辦學經歷要求。應具有2所及以上學校工作經歷,或承擔集團化、名校辦分校等輻射帶動2所及以上學校任務。

  8.業績成果要求。本人獨立主持市級及以上科研課題,研究成果和科研論文獲市級及以上獎勵或在同級報刊上發表;或學校被授予市級及以上先進稱號;或在市級及以上介紹黨建或辦學工作經驗。

  9.審計要求。任期內學校經濟責任審計無問題。

  10.滿意度要求。黨內外群眾、教職工、區教委相關部門、所在社區滿意率高於85%。

  11.傾斜支援政策。參評農村學校校長(流動指標),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曾被全市統一選派到西藏、新疆、青海、內蒙古、雄安等地,擔任受援學校正職校長,且工作滿一年的,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四、特級校長流動指標及要求

  今年繼續實行中小學特級校長流動制度。各區委教育工委、區教委可結合本區校長隊伍建設實際,對本區符合條件且自願參與流動的校長或需破格推薦的特別優秀的校長,向市教委申請人才流動,不佔本區特級校長推薦名額。根據前期需求調研,共有5所學校適於接收特級校長流動。

  申請特級校長流動專項指標的人選,應為各區城區學校、取得職級高級滿2年、達到高級(二等)的正職黨組織書記、校(園)長,每區推薦不超過1人。經過評審認定後,全職流動到接收特級校長流動的農村學校(含鎮區學校、鄉村學校)工作滿3年,須辦理組織、人事關係。中途退出的,特級校長職級同時終止。任職期滿,原則上回到原區,並由區委教育工委安排工作,繼續擔任正職黨組織書記、校(園)長職務的,保留特級校長職級。

  申報特級校長流動指標時,申報人須按照附件2中提供的接收特級校長流動的學校名單,審慎選擇意向學校,一經確定,不可更改。多人選擇同一所學校的,按照評審結果排序確定人選。申報每人平均未通過評審的,相關指標自動作廢。

  五、評審程式

  1.申報和審核。符合申報條件的中小學校長可填寫紙質申報表(附件3),向所在區委教育工委、區教委申請。區委教育工委、區教委要逐項對照申報條件、指標體系與評定標準,對特級校長推薦人選的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核把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徵求組織人事和紀檢監察部門意見。

  2.評審與推薦。各區成立區級中小學校長職級制評審委員會,負責對本區申報人員進行評審推薦。推薦人選須在本區教委網站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經區委教育工委批准,于2026年6月28日前,組織線上填報、材料報送和審核推薦。市級評審環節實行線上申報、審核和評審。系統網址:https://jsfz.bjedu.cn/。

  3.市級答辯評審。2026年7月下旬,市教委成立市級中小學校長職級制評審委員會,開展評審、答辯工作(具體時間另行通知)。2026年9月,市教委對評審結果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印發結果通知,完成特級校長評審工作。

  六、申報要求與材料報送

  1.申報人線上填報。市級評審環節,申報人對照《特級校長申報材料清單》(附件6),在評審系統中真實、完整、清晰填報資訊,上傳佐證材料掃描件,導出並列印申報表。

  2.區級線上審核上報。區委教育工委、區教委對申報人線上材料逐一審核把關,嚴格按照申報條件要求在系統中完成審核,並上傳區級需提交的《推薦情況報告》《申報特級校長人選資訊匯總表》(附件4,需排序)《特級校長推薦人選徵求意見表》(附件5)等電子版材料,確保程式規範、線上材料齊全。

  3.紙質材料報送。各區須將紙質材料統一報送至北京市教師發展中心,報送材料包括:《推薦情況報告》《申報特級校長人選資訊匯總表》(需排序)《特級校長推薦人選徵求意見表》《北京市中小學特級校長申報表》。材料具體要求詳見《特級校長申報材料清單》(附件6)。

  七、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規範申報程式。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特級校長推薦申報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壓實主體責任,堅持推薦標準,規範申報程式,嚴格在指標範圍內進行推薦。要強化時限意識,申報人提交的榮譽獎勵證書、業績成果材料等取得時限為申報截止日,系統線上申報推薦截止時間關網後原則上不再開網,不再受理材料補充,請申報人按時提交材料,推薦單位按時做好審核推薦,確保推薦工作有序推進、按期完成。

  2.突出實績導向,嚴格審核把關。特級校長推薦申報工作要始終把握立場堅定、專業引領、師德高尚、業績突出等原則,堅持好中選優。要切實發揮各級黨組織的領導和把關作用,嚴格按照推薦條件把牢政治關、師德關、條件關、業績關。要切實履行推薦主體責任,全面、認真審核申報人材料。對業績成果中正式發表的論文和著作逐一核查(如:通過知網檢索,出版社核實等措施),並將核查情況寫入推薦情況報告。申報人和推薦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3.嚴肅工作紀律、確保公平公正。各相關單位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對未嚴格按照推薦條件和規定程式申報的,經查實後取消相關申報人的參評資格,並取消其所在區相應的推薦名額,對於沒有認真履行審核責任,或包庇、縱容弄虛作假、出具虛假證明的,依法依規追究單位和相關人員責任。

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26年5月30日  

  (此件公開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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