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職成〔2026〕6號
各區教委,各有關職業院校,北京教育考試院:
為全面落實教育強國建設規劃綱要總體工作部署,加快構建職普融通、産教融合北京職業教育體系,培養適應首都高品質發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按照市教委《關於加強高端技術技能人才中本貫通培養和優質中職學校專科人才培養改革試點項目管理的通知》(京教職成〔2023〕16號)要求,經研究決定,2026年將繼續開展高端技術技能人才貫通培養工作(以下簡稱“貫通培養”),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緊密對接首都“四個中心”功能定位,聚焦高精尖産業、現代服務業、高品質民生等重點領域需求,從技術技能人才成長規律出發,堅持立德樹人、德技並修,強化職業教育類型特色,深入推進中高本貫通培養,探索長學制培養高層次技能型人才,為推動首都高品質發展提供堅實的人才和技能支撐。
二、項目類別
貫通培養學制為7年,其中前3年為中職教育階段,中間2年為高職專科教育階段,後2年為本科教育階段。前5年在職業院校學習,後2年在本科高校(含職業本科,下同)學習。
(一)高本貫通
原則上由入選“北京市特色高水準職業院校”的高職院校與本科高校聯合培養。前5年在高職院校學習,後2年在本科高校學習。完成前3年學業且考核合格者,由高職院校頒發中職畢業證書;完成前5年學業且考核合格者,由高職院校頒發專科學歷證書;完成全部學業且考核合格者由合作本科高校頒發本科學歷證書(專升本)。
(二)中本貫通
原則上由入選“北京市特色高水準職業院校”的中職學校與本科高校聯合培養。前5年在中職學校學習,後2年在本科高校學習。高職階段要強化本科高校的主體責任,學生管理、教學組織、評價考核由本科高校和中職學校協商合作開展。完成前3年學業且考核合格者,由中職學校頒發中職畢業證書;完成前5年學業且考核合格者,由合作本科高校頒發專科學歷證書;完成全部學業且考核合格者由合作本科高校頒發本科學歷證書(專升本)。
三、項目實施
(一)招生錄取
1.招生對象為符合當年中考升學資格的本市正式戶籍考生,通過中考在全市範圍內招生。
2.貫通培養項目最低報考分數線統一設置為380分,通過統一招生批次錄取。
3.招生計劃按照首都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及職業院校事業發展需求,由市教委統籌安排,具體招生錄取辦法按照北京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執行。招生計劃、招生專業、上學地點、收費標準等詳細資訊參考北京教育考試院當年發佈的招生簡章。
(二)教學管理
1.貫通培養要強化一體化設計,各層次職業教育的培養目標、課程體系、培養方案要有序銜接,確保職業教育的辦學方向不變、培養模式不變、特色發展不變。
2.合作院校要充分認識技術技能人才的培養規律,全方位推動教學組織、教學方法、教學評價的創新,充分激發學生學習興趣,切實增強學生自主學習能力,注重學生職業綜合素質和行動能力的培養,形成具有職業教育特點的育人體系。
3.合作院校之間要建立聯合培養機制,圍繞課程設置、教學安排、教師提升、學生管理、校企合作、實訓基地建設等建立定期業務溝通機制,系統構建一體化課程體系,統籌設計實踐教學環節,切實保障人才培養整體品質。
(三)學生管理
1.高本貫通的學生,中職階段和高職階段註冊為所在高職院校學籍,本科階段註冊為合作本科高校學籍。
2.中本貫通的學生,中職階段註冊為所在中職學校的學籍,高職階段和本科階段註冊為合作本科高校學籍。
3.貫通培養項目學生,在中職階段執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在高職階段和本科階段執行高等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4.依據學生個人意願,允許學生在完成中職或高職專科教育後選擇畢業退出本項目,由學籍所在學校頒發相應學段畢業證書,畢業後學生不再具有貫通培養資格。
5.學費收取和學生資助相關事宜在不同教育階段分別按照各階段相關政策規定執行。中本貫通項目高職階段的經費管理應按照市教委、市財政局《關於做好高端技術技能人才中本貫通培養和優質中職學校專科人才培養改革試點項目高職學段經費管理工作的通知》(京教職成〔2024〕20號)執行。
(四)轉段考核
1.各學段間轉段考核工作嚴格按照市教委關於貫通培養轉段考核有關規定執行。學生在完成上一階段學業後,經考核達到轉段條件者,方可升入下一階段學習。轉段考核方案須在雙方學校網站公示。
2.從2026級新生起,中職到高職專科的轉段考核增加數學、語文、外語三個科目高中學業水準合格性考試;高職專科到本科的轉段考核增加英語(專升本)科目考試。
3.未能通過轉段考核的學生,符合留級條件的,可選擇留級到本學校下一屆開設相同或相近專業的班級學習,如該校下一屆未開設相同或相近專業,應從當前所在學校畢業;學生留級一次後若仍未達到轉段條件者,應從當前所在學校畢業。對不符合留級條件的學生,由當前所在學校按照學生當前所在學段的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4.學生在校期間如因個人原因提出休學,按照相應學段學籍管理規定,對符合複學條件的學生,可轉入該校貫通培養下一屆開設的相同或相近專業學習;若該校下一屆不再承擔貫通培養任務,則不再為學生保留貫通培養資格。
四、工作要求
(一)明確責任主體
各參與院校是提升項目人才培養品質的共同責任主體,應嚴格履行合作培養協議,嚴把教育教學品質關。合作本科高校要全程參與前一學段的人才培養,做好過程指導與監督。中職學校和高職院校要對標銜接本科階段人才培養規格要求,一體化統籌教育教學安排,夯實學生職業綜合素質和行動能力,為本科院校輸送具有合格文化基礎和紮實技術技能的生源。
(二)強化轉段管理
貫通培養轉段考核方案由本科高校&&,與合作中職學校、高職院校共同研究制定。方案要明確考試範圍、命題原則、成績合格標準、轉段錄取規則等核心內容,充分體現貫通培養轉段要求。新生入學後第一學期須及時向全體貫通培養學生詳細宣講轉段考核要求,確保資訊全面對稱。
(三)加強品質監控
市教委將進一步加強對貫通培養人才培養全過程的監測與評價,研製監測標準體系,開展教學品質管理常態化監測,對監測結果為不通過的項目,將給予核減招生計劃、取消項目、取消申辦資格等處理。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
2026年5月28日
(此件公開發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