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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其他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6-05-29
  6. [發文字號] 〔〕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6-05-30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區和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有關事項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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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9日北京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具體情況,北京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對本市區和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有關事項決定如下:

一、本市區和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于2026年進行換屆選舉。新一屆區和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在2026年11月同步選出。新一屆區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2026年12月底以前舉行;新一屆鄉鎮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2026年11月底以前舉行。

二、本市新一屆區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與本屆相同,總名額為4898名。新一屆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名額,行政區劃未調整的鄉鎮,代表名額不作變動,行政區劃調整的鄉鎮,代表名額由所在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重新確定,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東城區、西城區、朝陽區、海澱區、豐台區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名額為45名,石景山區、門頭溝區、房山區、通州區、順義區、昌平區、大興區、平谷區、懷柔區、密雲區、延慶區新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名額為35名。

四、區和鄉鎮設立選舉委員會,在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領導下,分別主持本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的選舉。選舉委員會設立辦公室,負責辦理選舉的具體事務。

五、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指導本市區和鄉鎮人民代表大會的換屆選舉工作,設立北京市區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工作辦公室,辦理指導區和鄉鎮人民代表大會換屆選舉工作的有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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