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關於“推進數據高效便利安全跨境流動”的決策部署,依據《促進和規範數據跨境流動規定》等有關政策文件,北京市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北京市商務局、北京市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制定了《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數據出境負面清單管理辦法(試行)》《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數據出境管理清單(負面清單)(2025版)》,現正式印發,請嚴格按照管理辦法有關要求,規範使用負面清單。實施過程中遇到問題請及時報告。
北京市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
北京市商務局
北京市政務服務和數據管理局
2026年5月8日
- 附件1: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數據出境負面清單管理辦法(試行)
- 附件2: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數據出境管理清單(負面清單)(2025版)
- 附件3: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數據出境管理清單(負面清單)申報指南(202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