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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經濟和資訊化局
  3. [聯合發文單位]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生態環境局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6-03-17
  6. [發文字號] 京經信發〔2026〕15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6-03-20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經濟和資訊化局等四部門關於印發《北京市關於推動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産業培育壯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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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經信發〔2026〕15號

各區經濟和資訊化、發展改革、科技、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現將《北京市關於推動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産業培育壯大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經濟和資訊化局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科學技術委員會、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    

北京市生態環境局    

2026年3月17日  

北京市關於推動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産業培育壯大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北京市加快建設國際綠色經濟標桿城市的實施意見》,落實《北京市促進未來産業創新發展實施方案》工作部署,充分發揮本市在科技創新方面的資源優勢,培育發展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産業,制定本措施。

  一、提升技術創新能力

  (一)加大CCUS關鍵核心技術研發攻關

  鼓勵開展低能耗低成本二氧化碳捕集和二氧化碳高值化規模化利用等CCUS産業化關鍵領域核心技術攻關,加快高性能吸收劑、吸附劑及膜材料等碳捕集關鍵材料開發,推動生物質能碳捕集、直接空氣碳捕集等負碳技術研發,突破二氧化碳製備綠色燃料、光電催化轉化、生物固定轉化等二氧化碳轉化利用技術,開發高精度二氧化碳監測設備。鼓勵行業領軍企業&&,會同相關領域高等學校、科研機構以及産業鏈上下游企業開展聯合攻關。支援符合條件的科技研發項目申請本市生態環境領域科技項目資金。

  (二)推動CCUS新技術新産品中試驗證

  支援化學吸附、物理吸附、膜分離、二氧化碳製備綠色燃料和化學品、二氧化碳礦化利用等二氧化碳捕集和利用技術在京開展中試驗證。鼓勵高校、研發機構、企業在京落地符合本市産業政策的CCUS新技術中試驗證項目和新産品中試産線項目,建設CCUS中試服務平臺;支援能源央企、市屬國企和其他各類應用主體為CCUS技術開放中試驗證場景。對符合條件的中試項目給予資金支援。

  二、完善産業培育體系

  (三)支援CCUS産業培育載體建設

  鼓勵建設CCUS領域高水準孵化器,為企業開展高水準的創業輔導、早期投資、資源對接等專業化服務,支援和推薦符合條件的孵化器申報市級和部級孵化器。支援培育CCUS産業育新平臺,在CCUS關鍵技術研發、材料與裝備開發、技術服務等細分領域匯聚培育一批創新型中小企業,為入駐企業提供科技創新、概念驗證、成果轉化、融資服務、經營管理等高價值服務。

  (四)加大CCUS企業培育力度

  支援CCUS企業積極參與“創客北京”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大賽、中關村國際前沿科技創新大賽等國家和本市創新創業大賽,以及本市“創贏未來”公開路演項目,並按政策給予資金獎勵。開展CCUS領域優質中小微企業梯度培育工作,加強分層分類服務,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和成果轉化,推動企業加快迭代升級,在CCUS領域培育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

  (五)增強CCUS技術服務能力

  推動CCUS技術領域科技服務企業提升創新能力,培育專業化CCUS技術服務和系統整合解決方案提供商。加強區域對接合作,推動企業為津冀地區提供CCUS技術諮詢與推廣服務、工程技術服務、工程運營服務等技術服務。鼓勵企業面向全國提供CCUS技術服務,積極參與海外CCUS項目建設,輸出北京技術優勢和技術標準。鼓勵各類創新主體針對本市優勢CCUS技術、産品和服務,舉辦新場景發佈會、供需對接會,推動CCUS新技術、新産品、新服務有效銜接和精準應用。

  (六)支援CCUS技術在京津冀區域産業化發展

  鼓勵符合首都戰略定位的CCUS關鍵核心材料、高端裝備生産製造環節和二氧化碳高值利用項目在京轉化落地,引導企業在津冀區域延伸佈局産業鏈,不斷增強CCUS産業項目就近配套能力。對符合條件的産業化項目按照高精尖産業發展資金政策給予支援。

  三、拓寬技術産品應用領域

  (七)支援CCUS技術裝備推廣應用

  支援CCUS領域發展潛力大、技術水準領先、成本效益好、推廣價值高的先進技術申報北京市綠色低碳先進技術推薦目錄(簡稱“推薦目錄”),鼓勵符合條件的裝備産品積極申報國家和本市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支援填補國際或國內空白的新技術新産品首次應用,對符合條件的新技術新産品,依據《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提升企業創新能力支援資金管理辦法》給予支援。

  (八)推動CCUS領域示範項目建設和商業模式探索

  支援綠色工廠、重點碳排放企業等各類生産經營單位,加快開展二氧化碳捕集分離、利用封存等技術示範應用,對符合高精尖産業發展項目資金等政策支援條件的CCUS技術應用示範項目給予資金獎勵。鼓勵本市CCUS企業在津冀區域火電、鋼鐵、化工、石化、水泥等重點行業建設大規模、全流程示範應用工程。推動工業捕集二氧化碳在農業、倉儲、物流、建材等領域拓展應用場景,鼓勵CCUS技術與合成生物、資源迴圈利用等技術融合發展,支援企業積極探索經濟可行的商業化路徑。

  四、強化産業要素保障

  (九)支援相關標準體系建設

  研究符合本市情況的CCUS項目碳減排核算指南,推動CCUS技術進一步應用與推廣。鼓勵CCUS領域相關機構和企業積極參與國家溫室氣體自願減排項目(CCER)方法學研究制定工作,推動符合要求的CCUS項目碳減排量進入CCER交易平臺。鼓勵各類行業組織和企業積極參與CCUS領域國際標準、國家標準以及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團體標準制定。推動本市相關地方標準和本市社會團體發佈的團體標準轉化為國家標準和國際標準,推動創制標準海外示範應用,鼓勵企業申報實施首都標準化戰略補助資金。

  (十)支援CCUS行業組織在京發展壯大

  支援CCUS相關協會、産業聯盟等行業組織在京發展壯大,圍繞碳捕集、利用與封存領域,在京舉辦各類會議論壇、産業對接活動,集聚創新資源,促進行業交流和高水準國際交流合作,積極參與行業標準制定,提升北京在CCUS領域的影響力和引領力。

  (十一)前瞻培育和引進産業人才

  鼓勵高校院所和相關企業合作打造産教融合基地和人才實訓基地,圍繞CCUS關鍵技術環節加強人才培養。加大CCUS領域海內外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力度,引進吸收國際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

  (十二)加強金融支援

  充分利用市區兩級政府投資引導基金支援CCUS企業發展,鼓勵社會資本共同支援CCUS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示範應用項目建設,推動産業化項目落地。發揮綠色金融作用,引導金融機構為CCUS企業提供專業化金融産品和融資服務。支援CCUS專精特新企業快速申報北交所,提高發行上市審核效率。

  本措施自發佈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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