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公開 > 政策服務 > 政策文件
  1.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
  2. [發文機構]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3. [聯合發文單位]
  4. [實施日期]
  5. [成文日期] 2026-03-05
  6. [發文字號] 京發改〔2026〕342號
  7. [廢止日期]
  8. [發佈日期] 2026-03-09
  9. [有效性]
  10. [文件來源] 政府公報 年 第期(總第期)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徵集2026年第一批供熱管網更新及智慧化改造項目的通知

列印
字號:        

京發改〔2026〕342號

各區發展改革委,相關企業:

  為更好發揮政府投資帶動放大效應,促進供熱管網更新及智慧化改造項目建設,加快培育智慧能源發展新動能,推動供熱領域高品質發展,按照《關於印發市政府固定資産投資支援供熱管網更新及智慧化改造項目實施細則的通知》(京發改〔2024〕650號,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等要求,現組織開展2026年第一批本市供熱管網更新及智慧化改造項目徵集工作,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援方向

  (一)支援範圍。

  1.供熱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運用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更新改造供熱管道、管溝、管井、換熱站及其他附屬設備,支援系統優化改造。項目品質管理參照相關要求並結合實際執行(具體支援設備設施見附件1)。

  2.智慧化供熱改造項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在熱源、熱網、換熱站、樓棟熱力入口加裝感知、計量和調節等智慧化供熱設備設施,建設智慧供熱管理平臺設備等。項目品質管理參照供熱系統智慧化改造技術規程、數據採集及通信規範等本市地方標準執行(具體支援設備設施見附件2),設施建成後應接入市級城市運作管理平臺。

  (二)支援標準。市政府固定資産投資按照工程投資50%予以支援。

  二、申報要求

  (一)嚴把建設內容。項目建設地點應在本市範圍內,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及市區兩級規劃佈局,滿足所在區域生態環境、綠色轉型、城市更新等相關要求。

  (二)夯實建設條件。優先支援前期手續齊全、具備開工條件的計劃新開工項目,同一項目原則上不得重復申請市政府固定資産投資資金支援。

  (三)落實資金來源。項目資金拼盤應完整閉合,項目各渠道資金相加應等於總投資,且資金結構相對合理。

  (四)防範違規申報。申報項目符合本市固定資産投資支援範圍和資金投向。項目主體應出具書面承諾函明確未享受其他市級補貼。無嚴重失信記錄,經營狀況良好,財務制度健全。各區發展改革部門應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銜接,做好審核,原則上已經獲得其他市級資金支援的項目不得多頭申報,納入嚴重失信單位和安全生産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單位不得申報項目。

  三、組織實施

  (一)申報時間:2026年3月20日前。

  (二)申報材料:立項申報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項目立項請示文件;

  2.招標方案請示文件;

  3.項目建議書(代可行性研究報告)(見附件3);

  4.項目績效目標表(見附件4);

  5.項目所在的年度地下管線老化更新改造消隱工程計劃;

  6.項目單位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複印件;

  7.授權委託書、被授權人身份證複印件。

  (三)報送方式:市屬項目由項目單位直接向市發展改革委報送立項申報材料,區屬項目由各區發展改革部門初審後,由區發展改革部門統一向市發展改革委報送立項申報材料。申報單位將紙質版材料(一式三份,封面加蓋單位公章及騎縫章)和電子版材料統一報送至屬地發展改革委(見附件3、4)。

  (四)評估審核:

  1.屬地發展改革部門按照《實施細則》要求,對區屬項目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對申報項目真實性、合規性嚴格把關,並指導項目單位完成北京市投資項目調度與服務平臺錄入工作。于2026年3月27日前匯總形成本區2026年第一批供熱管網更新及智慧化改造項目申報表並加蓋公章,將所有項目申報材料報至市發展改革委(電子版材料發送至libo@fgw.beijing.gov.cn)。

  2.市發展改革委會同市城市管理委組織第三方開展項目預審,對照《供熱系統智慧化改造技術規程》等內容確定擬給予市政府固定資産投資支援項目清單。市發展改革委按照《北京市政府投資管理辦法》要求,對清單內的項目開展評估審核、立項審批及資金撥付等相關工作。

  特此通知。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6年3月5日  

分享:
相關解讀
相關政策

您訪問的連結即將離開“首都之窗”門戶網站 是否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