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商務發〔2026〕1號
區各委辦局、各鎮鄉、各有關單位:
經區政府第166次常務會研究同意,現將《懷柔區推動商務領域高品質發展支援辦法》印發,請遵照執行。
北京市懷柔區商務局
2026年1月28日
懷柔區推動商務領域高品質發展支援辦法
為深入貫徹北京市推動首都高品質發展的部署要求,提升“兩區”建設水準,擴大服務業對外開放,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培育市場主體、做強會展經濟、提振商貿消費,推動懷柔區商務領域高品質發展,根據《懷柔區促進區域經濟高品質發展指導意見》(懷政發[2024]16號),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支援舉辦科學學術會議
支援舉辦以聚焦懷柔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建設、科技成果轉化為會議主旨,符合懷柔科學城科學方向、懷柔區現代化産業體系或戰略性新興産業發展方向的科學學術會議,按照在懷柔區實際消費金額給予最高100萬元資金支援。
二、支援舉辦重要國際會議
支援舉辦提升區域國際化水準,加強國際交流,推動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建設的科技、學術、産業國際會議活動,按照在懷柔區實際消費金額給予最高500萬元資金支援。
三、支援舉辦路演活動
支援舉辦以演講、演示、推介等方式進行推廣的路演活動,按照在懷柔區實際消費金額給予最高10萬元一次性資金支援。
四、支援舉辦供需對接會議
支援舉辦促進懷柔區産業發展的供需對接會議,按照在懷柔區實際消費金額給予最高20萬元一次性資金支援。
五、支援舉辦重點産業會展活動
支援舉辦符合懷柔區功能定位的重點産業會展活動,按照在懷柔區實際消費金額給予最高200萬元資金支援。
六、支援引進符合懷柔區重點産業方向的企業入區發展
支援在懷柔區舉辦會展活動的主辦方、場地方通過舉辦會展活動引進符合懷柔區重點産業方向的成熟型企業,每年支援不超過10個。企業引進後給予引進方每個企業5萬元資金支援。
七、支援培育消費“新標桿”
支援企業納統。對批發業、零售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企業給予15萬元資金支援,對餐飲業企業給予10萬元資金支援。
支援企業做大做強。對批發和零售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企業,根據企業規模和增長情況給予資金支援。批發和零售業企業給予最高50萬元資金支援,租賃和商務服務業企業給予最高50萬元資金支援。地區總部實現新佈局的,根據投資規模給予最高100萬元資金支援。
八、支援引進消費“新品牌”
支援市場主體引進國際國內知名品牌首店、旗艦店,每引進1家給予5萬元獎勵,同一引進方每年累計給予最高30萬元資金獎勵;支援連鎖零售、餐飲企業設立門店,單個門店按照投資總額的50%,給予最高30萬元資金支援。
九、支援舉辦消費“新活動”
支援市場主體、社會組織在懷柔區舉辦“懷柔消費”主題消費促進活動,或品牌首發首秀活動,經認定給予支援對象最高30萬元資金支援。
十、支援外資外貿新增長
支援吸引利用外資。對發生實際使用外資入資的企業,根據實繳合同外資的金額,每入資1美元給予0.03元人民幣資金支援;對發生實際使用外資入資的跨國公司地區總部及外資研發總部,根據實繳合同外資的金額,每入資1美元給予0.05元人民幣資金支援;每年每家企業最高支援150萬元人民幣。
支援開拓海外市場。對參加境外展會(含港澳臺地區)的企業,按照實際發生展位費的40%給予支援,每年每家企業最高支援20萬元人民幣。對提升國際化經營能力成效突出的外貿企業,給予5萬元人民幣一次性獎勵。加大海關AEO高級認證企業孵化培育力度,支援企業申請海關AE0高級認證,對首次獲得的企業,給予一次性20萬元資金獎勵;復審後再次獲得的,給予一次性10萬元支援。
本辦法由懷柔區商務局負責解釋,聯合相關部門共同落實。實施過程中,如遇上級政策調整,本政策隨之調整。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執行。為保障政策連續、維護相關主體權益,2025年11月11日《北京市懷柔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懷柔區推動商務領域高品質發展支援辦法〉的通知》(懷政辦發[2024]12號)試行期滿後至本辦法生效前開展的符合支援條件的項目適用於本辦法。

